柬埔寨虐囚翻版!詐團勒贖500萬「不給就做掉」 11人全准押了

▲台南市警歸仁分局、六分局破獲詐騙集團擄人勒贖案,救出3名肉票,緝獲謝姓犯嫌等男女17人,檢察官聲押11人,法官全裁定羈押禁見禁止接見通信。(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市警歸仁分局、六分局破獲詐騙集團擄人勒贖案,救出3名肉票,緝獲謝姓犯嫌等男女17人,檢察官聲押其11人,法官全裁定羈押禁見禁止接見通信。(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市警歸仁分局、六分局破獲詐騙集團人勒贖500萬元案,警方救出3名肉票,查獲該集團男女犯嫌17人查獲,起出手機、西瓜刀、斧頭、棍棒、商業本票等證物一批,案經檢察官向台南地院聲押11人,台南地院17日晚裁定11人均羈押禁見、禁止通信。

▲台南市警歸仁分局、六分局破獲詐騙集團擄人勒贖案,救出3名肉票,緝獲謝姓犯嫌等男女17人,檢察官聲押11人,法官全裁定羈押禁見禁止接見通信。(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地院行政庭長劉秀君指出,台南地檢署就歸仁警局破獲詐騙集團成員涉犯擄人勒贖等罪嫌之11名被告聲請羈押案,11名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諭知均准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裁定書指出,法官訊問被告等11人均否認有何擄人勒贖等犯行,然查檢察官羈押聲請書所載之犯罪事實,除有部分被告坦承有私行拘禁或傷害犯行之自白外,並有證人之證述等證物附卷可資佐證,足認被告等人自白之部分與事實相符,當可採信,否認之部分與事實不符,並不足採,被告等人所涉擄人勒贖部分係重罪,且犯罪嫌疑均重大。

▲台南市警歸仁分局、六分局破獲詐騙集團擄人勒贖案,救出3名肉票,緝獲謝姓犯嫌等男女17人,檢察官聲押11人,法官全裁定羈押禁見禁止接見通信。(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法官指出,本案員警據報由案發地點破門進入時,被告等人均有逃竄之情形,且有共犯逃脫,足認被告等人均有逃亡之事實。且本案尚有共犯在逃或未到案,以及通聯內容遭刪除之情況,亦足認有串供、滅證之虞。另本案犯罪地點設有暗門及監視器,顯為長久經營而設,故被告等顯均有再犯之虞。法院因認檢察官之聲請為有理由,被告等人均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據了解,歸仁警分局於6月15日晚上8時許,接獲盧姓被害人2兄弟之母親報案,盧母稱她兒子2人遭人押走,歹徒要求付新台幣500萬元贖款才肯放人。歸仁分局獲悉後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動員所屬於15日深夜11時許,在轄內仁德區趁犯嫌欲取贖款時,以優勢警力逮捕謝姓等4名犯嫌,並救出被害人盧姓弟弟。

▲台南市警歸仁分局、六分局破獲詐騙集團擄人勒贖案,救出3名肉票,緝獲謝姓犯嫌等男女17人,檢察官聲押11人,法官全裁定羈押禁見禁止接見通信。(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盧姓弟弟被救出後告知專案小組,其哥哥及另一鐘姓男子被同批歹徒控制在台南市南區某一民宅內,且曾遭該批歹徒持槍抵住頭部,揚言若拿不到錢,要抓到山上拿槍殺掉。

歸仁警分局隨即會同南區犯罪地點所在之第六分局警方,於16日凌晨0時許,聯手發動攻堅行動,除救出盧姓哥哥及鐘姓被害人外,當場查扣歹徒所有之手機22支、西瓜刀4把、斧頭一把、棍棒一枝、監視器主機1組、商業本票2本、假投資公司印章2枚及假投資契約書等證物。

▲台南市警歸仁分局、六分局破獲詐騙集團擄人勒贖案,救出3名肉票,緝獲謝姓犯嫌等男女17人,檢察官聲押11人,法官全裁定羈押禁見禁止接見通信。(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初步了解,係盧姓兄弟及鐘姓男子等3人,因求職過程發現犯嫌係從事詐欺行為,即拒絕配合,未料即於6月13日深夜11時許即遭到該等犯嫌拘禁,期間遭該歹徒持棍棒毆打、持槍抵頭威嚇,讓他們等人心生畏懼,而不敢反抗。

歸仁分局表示,本案有如柬埔寨虐囚案翻版,歹徒囚禁來應徵者並施予凌虐,分局專案小組目前已安全救出被害人3人,及逮捕謝姓犯嫌17人(11男6女),後續將擴大偵查,釐清有無其他被害人,並依擄人勒贖、私行拘禁、質押人口、詐欺、傷害、恐嚇及組織犯罪條例等罪嫌,移請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檢方聲押11人,5人以1元萬元交保,1人送少年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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