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獄男禮服店框妹出場 帶去摩鐵「掏槍」硬做S...她痛醒求救

▲▼女生注意!「這個時間」喝茶最不傷身             。(圖/Unsplash)

▲有毒品前科的洪姓男子與友人到酒店叫酒店妹坐檯,卻將妹子帶到汽車旅館侵犯得逞。(圖/Unsplash)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洪姓男子出獄後與友人到酒店飲酒作樂,由小愛(化名)坐檯助興。期間,洪男實在太尬意小愛,並以要去別處賭博為由將人帶到汽車旅館,隨後小愛酒醉昏睡,洪男竟脫褲侵犯,小愛驚醒後用力掙脫,並趕緊打電話求救。士林地檢署偵結,依乘機性交罪將洪男起訴,5年內再犯,為累犯,請法院審酌加重其刑。

有毒品、傷害、妨害自由等前科洪男,遭判1年7月,去年3月執行完畢。同年7月9日晚間23時許,與黃姓友人到中山區某禮服酒店喝酒,並由小愛坐檯,一夥人一路喝到凌晨2時許結束。

洪男對小愛頗有好感,以「到別處賭博請小愛陪同」為由,繼續點台將人帶出場。隨後,與黃姓友人一起搭乘其他朋友駕駛的車輛,一路到淡水區某汽車旅館。

洪男見小愛喝醉昏睡,明知僅有「框出」買時間並沒有S(性交易),卻脫下褲子以生殖器、手指插入性侵,小愛驚醒後發覺用力掙脫,洪男才停下,甚至造成小愛私密處撕裂傷。小愛被侵犯後,趕緊打電話求救並報警。

警詢、偵查時,洪男坦承犯行,證人也指出,案發當天接到小愛遭性侵訊息,隨即就與洪男的黃姓友人聯繫,黃男則稱洪願賠償;黃男也清楚指出,他陪洪與小愛到汽車旅館後就離開,返家後就接到酒店經紀稱「小姐被性侵」,須另外收取費用。

檢警根據,證人證述、對話紀錄、酒店和帳單及小愛驗傷單等,依乘機性交罪將洪男起訴,且認洪男5年內故意再犯,為累犯,建請法院審酌刑法第47條第1項規定加重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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