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22員警「勾結業者」鑽漏洞 圖利車主4.7億遭起訴

▲▼臨檢、路檢、攔檢。(圖/記者孫于珊翻攝)

▲北部22名員警涉勾結代辦業者,開立不實罰單,圖利車主高達4.7億元。(圖/非當事員警/資料照)

記者陳以昇、柯沛辰/新北報導

北部22名員警涉勾結代辦業者,開立不實罰單,大鑽《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漏洞,圖利上千名車主,總金額高達4.7億元。新北地檢署16日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新北19名員警、桃園2名員警、新竹1名警員,合計22人,包括一名派出所所長。

根據道交條例規定,危險駕駛或超速60公里以上,「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如果車主未懸掛大牌、在吊扣期間行駛,「吊銷」牌照。實務上來說,如果牌照被「吊銷」,便無法繼續被「吊扣」,此時車主只要繳交罰鍰,重新驗車申請牌照,就能立即上路。

有15名代辦業者嗅到商機,看準道交條例實務漏洞,2018年起接受許多車主委託,並勾結22名員警,刻意製造違規,包括「未懸掛車牌違規」、「停車再刻意拆卸牌照讓員警不實取締」、「車主未實際開車到舉發現場」、「代辦業者直接用簡訊或Line傳車籍資料給員警開不實罰單」等4種。

檢警調查認為,此舉讓遭吊扣牌照的車主免去3到6個月無法使用車輛的限制,涉圖利車主,若以iRent租車各車種平均每小時租金290元計算,每日上限2900元,加上不實罰單達數百張,圖利金額總計高達4億7千多萬元。

涉案的22名員警中,以新北三重警備隊榮姓警員圖利車主約5700萬元最多,位階最高者則是新北汐止社后派出所董姓前所長。另外,桃園大安派出所周姓警員、板橋信義派出所廖姓警員分別收受2000元、1萬5000元賄款,還有一名詹姓汽車檢驗員涉收賄1萬3000元。

檢方16日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22名員警、15名代辦業者、1名詹姓汽車檢驗員及2名白手套,總計全案共40人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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