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慣警專同學工作態度 派出所內拳打腳踢下場曝

▲▼ 中山分局17日凌晨遭調查局上門搜索。(圖/記者邱中岳攝)

▲中山分局長春路派出所去年爆發警專同學所內拳打腳踢的傷害案件。(示意圖/記者邱中岳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台北市黃姓警員因為看不慣警專同期的李姓警員工作態度不佳,又屢勸不聽,去年7月間,黃警一時衝動,竟在派出所內直接對李警拳打腳踢,導致李警頭部等處挫傷,檢察官安排雙方調解未成,台北地檢署16日依傷害罪將黃警提起公訴。

據了解,被告黃姓警員和李姓警員是警專同學,2人目前都是20多歲,畢業後原本分發不同單位服務,後來同時被調到台北市警中山分局長春路派出所,黃警發現久未見面的李姓警員在上班的時候時常精神不濟,執行勤務又不積極,基於同窗情誼,曾多次勸告。

但黃警認為李警毫無改善,2022年7月間,黃警暴走怒打李警,派出所內其他學長發現,立刻將2人拉開,但李警頭部等多處挫傷,堅持提告黃警傷害,且質疑副所長吃案,也控告副所長涉嫌瀆職。

檢察官調查,當時警方督察單位曾介入調查,將2人分別懲處並調離職務,不能說長官毫無作為,因此將副所長被控部分,以他字案簽結。

至於這2位警專同學一開始也表示願意對傷害案件進行調解,但首度開庭時,黃警因故未到,要再進行第2次調解時,受傷的李警決定拒絕,檢察官因此依驗傷單等事證,依傷害罪將黃姓警員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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