帥畫家遭爆特殊性癖「想在殘障廁所XX」 前女友揭交往史代價曝

▲▼殘障廁所示意圖。(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帥氣男畫家被前女友爆特殊性癖,怒提告結果曝。(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劉人豪/新竹報導

在美術圈頗負盛名的詹姓女畫家,與林姓名畫家曾經是情侶關係,然而在分手十餘年後,詹女突在IG上與粉絲分享昔日交往經驗,透露曾被迫幫前男友寫論文、想在殘障廁所發生性關係,林男不滿提告,詹女被判拘役55日,林男另告民事求償100萬元,新竹地方法院判詹女要賠12萬。

詹女與林男皆為知名畫家,雙方已分手十餘年,但2019年12月間,詹女在IG頁面精選文字動態訊息透露,前男友讓她代寫論文、前男友威脅要在中正紀念堂捷運站跳軌、前男友想要在殘障廁所發生性關係等事。林男得知此事後非常生氣,認為雙方昔日的情侶關係眾所皆知,詹女根本是在影射他,害他名譽受損,於是將對方告上法庭。

不料,詹女得知自己被告後,在臉書上直播,指名道姓的說IG講的前男友指的就是林男,說「你(林男)就是在我20歲生日的時候,想要把我拉去臺北車站前面新光三越某層樓的殘障廁所,想要讓我在那間廁所裡面跟你發生性行為阿 」、「你(林男)就是在那間咖啡店裡面,要求我要幫你寫畢業、寫論文」、「然後他(林男)覺得我劈腿,他覺得我認識別人,然後把我軟禁在他家兩天阿」等語。

詹女向法官供稱,自己只是將發生在自己生命中的真實事件說出來,並未造假,矢口否認有誹謗對方,而且林男是公眾人物,她把這些事實暴露,害自己也遭受林男粉絲的攻擊。

新竹地方法院認為詹女在社群媒體所散播的言論,足以使人認為林男有特殊性癖好,進而妨害他的名譽及社會評價,依犯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詹女拘役55日,可易科罰金。

而林男另外再提民事訴訟,認為詹女的文章讓人以為他有特殊性癖好、請人代寫論文、曾威脅要跳軌精神狀態不正常等事,而貶損名譽及社會評價,導致大學任教、代言、評審邀約工作受影響,精神上造成極大痛苦,求償100萬。

詹女則說,林男近來坐擁新居、跑車、勞力士名錶、展覽等,並無如其所述而受影響以致痛苦萬分,反而是她除了教學事業因疫情受影響之外,在孕期期間還要承受林男私下公開騷擾、抹黑抹黃而痛苦萬分。

法院認為,林女提出日記照片,欲證明詹男確實有想要與其在殘障廁所發生性行為等事,但就詹男是否曾要求林女撰寫論文乙節,始終未能提出證據證明為真。且林女提出的日記,性質上同等於陳述,難認為林女能證明其所指摘之事為真。  

新竹地方法院審酌,詹男獲獎無數,平均每月收入約20萬元,林女每月收入約10萬元,斟酌林女侵害名譽權方式以及詹男名譽受損程度致所受精神痛苦程度等一切情狀,認為精神慰撫金100萬過高,判林女應給付詹男12萬。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