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5/1解編!疫苗、藥品不失效 可用到有效期止

▲▼莫德納新冠疫苗。(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指揮中心5/1解編,疫苗、藥品可持續用到有效期為止。(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宣布5/1解編,新冠肺炎也同步調整為第四類傳染病,後續將由衛福部主導整備應變工作。不過有專家憂心,解編後包括疫苗、藥品等物資恐受影響。對此,指揮中心表示,在EUA核准期限內合法製造或輸入產品,都可持續販售和使用到產品有效期限為止。

在疫苗EUA方面,莫德納、莫德納次世代雙假疫苗和Novavax的效期都到2023年12月31日止,BNT疫苗已有EUA核准有效期限延長至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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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藥品部分,瑞德西韋EUA核准期限到2025年06月02日止、莫納皮拉韋到2024年12月31日止、倍拉維到2023年12月31日止、Evusheld到2024年08月22日止,而新冠病毒檢測儀器/試劑到還有203件效期到2023年6月30日止。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國內於2020年1月20日成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三級開設,由時任疾管署長周志浩擔任指揮官,隨著疫情逐漸嚴峻,同年1月23日,行政院將指揮中心提升為二級開設,2月27日再提升為一級開設,指揮官由時任衛福部長陳時中擔任,目前則由衛福部次長王必勝擔任。新冠疫情以來,國內累積確診1024萬3214例,其中本土個案1018萬4764例;新冠死亡累積1萬9429例。

▲▼新冠疫苗、藥品及檢測儀品試劑專案進口之EUA核准期限。(圖/指揮中心提供)

▲指揮中心解編疫苗、藥品可用到有效期止。(圖/指揮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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