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男遺失妻子送的金項鍊 1個月後才報案!警比對找到了

▲男子遺失金項鍊月餘,警神助尋金成功

▲男子(中)遺失金項鍊月餘,警神助尋金成功。(圖/桃園警分局提供)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桃園市一名林姓駕駛遺失妻子贈送的金項鍊,認為尋回機會渺茫!一個月後抱持一絲希望的念想,到桃園警分局大樹派出所報案,員警依規定受理後,逐一比對遺失物特徵,發現特徵相符的項鍊,立即通知林某前來認領,失而復得讓他直呼「警察先生太神了」!

擔任職業駕駛的林先生在今年2月時,不慎把妻子贈送的金項鍊(重6錢、約值4萬多元)弄丟了!心想,那是太太特別買來送給他的,意義十分重大,他急著沿當天去過的所有地點逐一尋找,因當天曾到醫院健檢,有把項鍊拿下來放口袋,最有可能是那時候掉了。

就這樣找的近一個月毫無頭緒,他想這樣貴重的物品,若遺失極大可能是找不回來了,為擔心太太難過,打算再買條相仿的項鍊希望她不會發現,在徹底放棄前,林某抱持一絲希望到桃園警分局大樹派出所報案,將希望寄託在員警身上,所長張邦寧得知後,積極協助過濾查詢,發現2月時,曾有熱心民眾在桃鶯路撿到遺失項鍊,當時員警依拾獲遺失物相關規定受理後,移請偵查隊辦理後續事宜。

張所長將該項鍊的成色、花紋及重量等資料的移請承辦人比對極為相符,立即連絡林先生前往確認,他一眼就認出自己的項鍊,失而復的心情讓他欣喜若狂,立即辦理認領手續,11日來到大樹所向員警們致謝,力助他尋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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