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翁茂鍾飲宴見面15次又6次收襯衫 高院前庭長林金村免議

▲▼法律雲獨家專訪翁茂鍾。(圖/記者周宸亘攝)

▲與翁茂鍾飲宴遭懲戒,法官林金村獲免議。(圖/記者周宸亘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高等法院以及台南高分院前庭長法官林金村,曾接受富商翁茂鍾飲宴,次數高達15次,另外也收受翁茂鍾的襯衫6件、保養品,甚至還介紹其他法官認識翁茂鍾,因此遭監察院提出彈劾,並送交懲戒法院議處。不過懲戒法院審理後,認為林金村的行為已逾5年懲戒時效,今天判決免議與不受懲戒。

司法院調查前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石木欽與佳和集團負責人翁茂鍾的相關案件時,查出數十位現任、退休法官,也與翁茂鍾過從甚密。其中林金村遭查出,自1999年4月起,到2010年6月止,總計與翁茂鍾飲宴共15次,並6次收受翁茂鍾的襯衫、收受營養品1次。

司法院還查出,林金村甚至還介紹前台南高分院庭長陳義仲等法官,與翁茂鍾認識。監察院認為林金村行為,使翁茂鍾有與更多司法人員接觸之機會,而與涉訟當事人有不當接觸往來,有損法官的獨立、公正、中立、廉潔、正直形象及法官職位尊嚴與職務信任,因此提出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

不過職務法庭審理後,也跟其他涉入本案的處理方式類似。雖然職務法庭審理時,林金村辯稱不知道翁茂鍾有案在身,另外有幾次飲宴是他出資,並非接受招待等等。但職務法庭認為林金村的辯詞不可採,而他的行為,確實違反《法官守則》、《法官社交及理財自律事項》、《法官倫理規範》相關規定,且情節重大,有懲戒必要。

但職務法庭認為,林金村行為的最後時間點為2014年1月31日,但監察院卻遲至2022年8月才移送本案,已經超過5年的懲戒權行使期間,因此判決免議。另外林金村收受營養品與部分飲宴的行為,懲戒法院認為事證不足,這部份則判決不受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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