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度拖吊沒在怕!台南十大傳奇「台銀抗議車」 3度回歸停放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被列為台南十大傳奇之一,中西區府前路一段台灣銀行前「抗議車」,因長期占用停車位,1月18日被台南市交通局會同二分局全數拖吊,2月3日深夜「抗議車」再度出現台銀前停車格位,交通局2月4日下午在二分局警方戒護下,再次將2部抗議車拖走移置,沒想到3月1日「抗議車」3度回歸,將待交通局查處。

▲台南十大傳奇台灣銀行前「抗議車」3度回歸,3月1日凌又有1部抗議車停放該處停車格位。(圖/記者林悅翻攝)

▲台南十大傳奇台灣銀行前「抗議車」3度回歸,3月1日凌又有1部抗議車停放該處停車格位。(圖/記者林悅翻攝)

台南十大傳奇台灣銀行「抗議車」,被台南市交通局會同二分局2度拖吊移置清空,未料228連假之後,於3月1日凌晨台銀前停車格又被停放一輛「抗議車」,目前二分局已依法通報台南市交通局,將等候主管機關交通局之指示再進一步處置。

台南市交通局指出,為保障市民停車權益,台南市政府加強取締違規加裝框架遊動廣告車輛停放公告禁停路段的違規行為,2023年1月完成拖吊府前路1段台銀前停車格的違規車輛,2月3日發現違規車輛再度停放,經交通局、法制處、警察局等相關單位研議,認為應屬累犯行為,需要強力執法,才能遏阻車主屢次違規行為,經完成限期改善程序,逾期仍未見車主駛離,於2月4日下午強制拖吊保管。

交通局長王銘德表示,府前路違規停放遊動廣告車輛,1月13日已依法函知車主給予改善時間,因逾期未完成改善,1月18日聯合警方執行強制拖吊,2月3日違規車主再次以相同車輛違停同一路段,經市府相關單位研商評估屬嚴重累犯行為,故此次縮短改善時間,由市府人員會同轄區分局派出所員警,親送限期改善公文書,完成送達作業,並於執行拖吊勤務前再親赴車主戶籍地送達最後通知,因仍未改善且未獲回應,故執行移置保管措施。

王銘德指出,市府維護改善停車秩序及交通安全公權力不容挑戰,也呼籲該車主應循合法管道闡述意見,不宜採用此類手法長期占用路邊停車位,以免影響其他民眾用路安全與停車權益。交通局指出,針對該車主屢屢無視法令的行為,將會同警方持續關注,若民眾發現類似違規行為,亦請向交通局或警方反應以利即時處理,確保市民停車權益。

據了解,對於「抗議車」3度回歸台銀停車格位,交通局將依法查處。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