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最晚明年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

▲▼香港特首候選人李家超。(圖/CFP)

▲香港特首李家超。(圖/CFP)

記者蔡紹堅/綜合報導

香港特首李家超近日表示,希望在今年,最晚在明年可以完成《基本法》23條的立法。《基本法》23條一直以來飽受爭議,相關規範明定,禁止外國的政治組織、團體在香港進行政治活動,也禁止香港的政治組織與外國的政治組織建立聯繫。

李家超在接受《香港商報》採訪時提到,23條在較早期已有一個方案,但經歷 「黑暴」外國勢力不斷嘗試插手、干預香港事務後,他就覺得要穩妥防範,要真正想到最極端的情況,所以要求保安局做第二稿。

李家超指出,第一稿已照顧到各種保安情況,第二稿重要的是,針對間諜活動虛無縹緲手段產生的風險,要有足夠的防禦措施,「許多是新媒體、新手段,要預計整個科技走到什麼階段,從而可能引伸出來的漏洞,希望可以填補到。」

▲▼香港七一禁遊行 港警封鎖維多利亞公園。(圖/路透社)

李家超說,香港國安法有三個目標,包括防範、制止和懲治,現在的手段仍主要在於制止和懲治,「不僅要用法律手段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我更重視的是防範。」

李家超認為,在防範方面,管理非常緊要,有好的防範措施,對想危害香港的外國勢力,能起阻嚇作用。

李家超說,有很多外國代理人的組織在香港用其他名稱偽裝,包括用某個機構,所謂研討會,其實就是偽裝組織,「有些我們告了,自己關門立刻走,但如果下一階段有一道防火牆更加好,最好他們自己都不來。」

李家超解釋,如果知道來了會有防範措施,有些偽裝組織乾脆就會不來香港,起碼可以減少一部分了,當然有些仍會以身試法,也有同謀。

▲▼香港七一禁遊行 港警封鎖維多利亞公園。(圖/路透社)

至於《基本法》23條的立法時間表,李家超強調,香港所行使的是普通法,而有很多普通法國家在管理、防範方面的工作都不錯,因此可參考其他國家怎樣做管理防範,他已要求保安局、律政司在這方面做多一些研究,「希望在今年、最遲在下年可以完成整個工作。」

根據《基本法》第二章,有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係》的最後一條,也就是「23條」的內容全文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香港七一禁遊行 港警封鎖維多利亞公園。(圖/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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