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學倫案件頻傳!四大專協進會建議:採調查、審議2階段處理

▲▼大學校長會議,討論論文抄襲規範成為焦點。(圖/記者許敏溶攝)

▲四大協會建議學倫案處理,採「審議決定、專業調查」兩階段原則。(圖/記者許敏溶攝)

記者許敏溶/高雄報導

政治人物博碩士論文抄襲被撤銷學位事件連環爆,也讓各界質疑大學把關不夠嚴謹,在今(6日)大學校長會議上,四大協進會提案建議修正教育部學倫處理原則,將學倫案件審理區分為「審議決定、專業調查」兩階段,由學校建立常設、公開性質的審定委員會,以杜絕外界質疑。

112年全國大專校院校長會議昨起在高雄市義守大學一連舉行兩天,全國160所公私立大專校院(含軍警校院、系統大學及空中大學)校長、副校長等主管出席,今年會議以「前瞻未來 創新高教」為主題,共同暢談高等教育未來前瞻目標、人才發展及創新轉型,以建構台灣高教教育新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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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校長會議,討論論文抄襲規範成為焦點。(圖/記者許敏溶攝)

▲四大協會建議學倫案處理,採「審議決定、專業調查」兩階段原則。(圖/記者許敏溶攝)

在今天大學校長會議的提案討論中,去年九合一選舉前後接連爆發的論文抄襲事件,成為會議的重頭戲,包括「國立大學校院協會、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國立科技大學校院協進會、私立科技大學校院協進會」等四大校院協進會,提案建請研議精進學位論文涉及學術倫理審議機制及學倫品質提升機制,呼籲建立制度化的學術倫理審議程序。

大同大學校長、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理事長何明果接受媒體聯訪指出,經過各校討論,初步建議在學倫處理時分成「審議決定、專業調查」兩階段,由大學設置常設委員會,遇到學術倫理案件時,先委託調查小組進行保密的「專業調查」,再將調查意見交由常設委員會「審議決定」,委員會負責對外說明,藉此杜絕外界質疑。

教育部高教司長朱俊彰則表示,有關學位論文涉及學術倫理案件審議程序與原則,建議是研修「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教育部打算補助國立大學校院協會與學者專家一起進行研究,進一步訂出決定報告的格式規範,再提供給大學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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