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總統「論文門」法官昧良心或恐龍糊塗蛋 彭文正律師:鐵定上訴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台北地院審理媒體人彭文正提告總統蔡英文「論文門」案,更一審今天(23日)判彭文正敗訴,理由是彭文正訴請確認蔡英文1984年版倫敦大學政經學院(LSE)博士論文不存在,本身不具備權利保護的必要,且倫敦大學、LSE都已公開聲明蔡英文合格取得LSE博士學位,蔡英文雖然無法提出論文裝訂本,LSE等圖書館也查無收藏這本論文,但此屬於圖書保存問題,無從歸責蔡英文。

▲▼台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周玉琦解說總統蔡英文「論文門」案更一審判決理由。(圖/記者黃哲民攝)

▲台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周玉琦解說總統蔡英文「論文門」案更一審判決理由。(圖/記者黃哲民攝)

至於彭文正主張,他因揭發「論文門」遭蔡英文控告加重誹謗並被起訴,確認本案博士論文是否真實存在,對他而言有法律上的利益,若能確認本案博士論文不存在,將可免除他的刑責與可能的後續民事賠償。

▲▼ 彭文正被告過失傷害交通事故案,北檢開庭。(圖/記者劉昌松攝)

▲媒體人彭文正。(資料圖/記者劉昌松攝)

對此,判決理由指出,彭文正起訴主張確認本案博士論文不存在,僅是用來推論蔡英文有無取得倫敦大學LSE博士學位的攻擊防禦方法或單純事實,跟彭文正是否觸犯加重誹謗罪無關,不構成刑案的「法律關係基礎事實」,況且檢察官偵查、刑事法院審判,都應依法依職權認定事實,提起本件民事確認訴訟,並不會除去他被起訴審判的責任。

判決理由另指出,當庭勘驗蔡英文透過律師所提出的論文文稿,紙張外觀呈現泛黃陳舊歲月痕跡,應為年代久遠的舊物,雖然散裝型式與正式論文應裝訂成冊的樣式不符,無法認定這批文稿就是蔡英文提交校方審核的正式合格論文,但仍可採信這是當年論文的原稿。

▲▼律師張靜在彭文正告總統蔡英文「論文門」更一審罵法官張詠惠混蛋,被北院告發涉犯侮辱公務員罪嫌並函請律師公會研議移付懲戒。(圖/記者黃哲民攝)

▲彭文正委任律師張靜聆判後表示,對總統「論文門」更一審判決「鐵定會上訴」。(圖/記者黃哲民攝)

張靜聆判後受訪表示:「我們鐵定會上訴!」可能走完三審程序,蔡英文早已卸任,因法官未當庭說明判決理由,他猜測法官是把當庭勘驗「那一張一張,散裝的」紙張,認定就是蔡英文本案的博士論文,如果真的是這麼判,他認為法官若不是昧著良心,就是一個「恐龍糊塗蛋」,沒有別的形容。

張靜表示,承審法官張詠惠也有碩士學位,他要反問張詠惠「妳的論文是散裝的嗎」,一本論文就該是「一本」裝訂好的論文,他相張詠惠不會像一審同樣用提告「顯無理由」、沒有訴訟利益等理由判彭文正敗訴。不過張靜顯然猜錯,法官僅認定當庭勘驗的是論文「原稿」,判彭文正敗訴主要理由,跟一審幾乎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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