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子殺父「分屍成人彘」!「為保護媽媽」二審仍判19年

▲▼永和殺父分屍人彘案兇手符冠羣。(圖/記者吳銘峯攝)

▲永和殺父分屍案兇手符冠羣。(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北市永和區日前發生駭人聽聞的殺父分屍案件,男子符冠羣不滿84歲的老父親「照顧需求過高」,狠心殺害父親後分屍,並將屍體棄屍水溝,由於遺體僅有軀幹,缺少頭部與四肢,媒體稱呼為「人彘分屍案」。一審符男遭重判19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21日二審駁回上訴,維持19年的刑度。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現年55歲的符姓男子父母親離婚超過30年,符男與母親同住;父親則獨自在安養院居住,一直到案發前幾天,符男才將父親接回同住。但因為父親經常指使符男與母親,嚴重影響母子生活,甚至80多歲的父親還多次企圖進房間侵犯患有重度憂鬱症的母親,造成母親極大精神壓力。符男受不了,認為父親「照顧需求過高」,去年11月28日趁父親午睡時,以枕頭悶死父親。

符男犯案後,先將屍藏放在頂樓加蓋空間。但他擔心屍臭散佈遭人發現,案發後1週左右,符男打算將屍體裝進行李箱外出丟棄;但因行李箱不夠大,無法裝入。他拿出美工刀與鋸子等工具,將屍體肢解,分成軀體與頭部、四肢等部位。之後再趁著凌晨,將行李箱拖到永和區水源橋上,傾倒屍體、衣物與工具進瓦窯溝內。屍體2天後浮出水面,民眾發覺後報警,警方撈出缺少頭部的軀幹,媒體遂以「人彘分屍案」稱呼。檢警隨後循線逮捕符男,聲押獲准,並依照「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毀壞屍體」等罪,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將他重判有期徒刑19年。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時,符男除了對於檢方及一審判決認定的犯罪過程、手段及觸犯罪名,全都承認以外,僅另外表示「只是想保護母親」才這樣做,否認預謀殺人,請求法院輕判。至於檢方則以「子弒父的人倫慘劇」,建請法院加重其刑。

全案日前進行延長羈押庭時,符男對延長羈押也無意見,也未當庭請求交保。符男訊後還押時,記者詢問他「有沒有想要交保回家照顧母親」,符男輕輕搖了頭,沒有多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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