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上也可能解職! 黃帝穎曝詐領助理費下場:給高虹安三大警訊

▲高虹安、柯文哲。(圖/競辦提供)

▲高虹安近期深陷詐領助理費爭議仍無法脫身。(圖/高虹安競辦提供)

記者江采蓁/綜合報導

九合一大選倒數4天,民眾黨新竹市長候選人高虹安仍深陷詐領助理費爭議,引起各界關注。律師黃帝穎22日就在臉書發文,以前新黨議員潘懷宗詐領助理費案為前例,向高虹安提出三大警訊。

黃帝穎指出,以潘懷宗詐領助理費案為例,從起訴到判刑,大概一年的時間,就褫奪公權確定,喪失議員資格。他進一步說明「判褫奪公權不論市長立委都解職」,如果高虹安當選市長,採訴訟拖延戰術要拖過任期,目前實務上,不是那麼容易,判褫奪公權,市長就要補選,就算高虹安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依據地方制度法第78條規定,貪污一審有罪立即停職,等於「高虹安一審貪污有罪就停職」。

黃帝穎提到,那些支持高虹安的特定網路帳號辯稱,立委助理與地方議員助理費不同,替高虹安強辯無罪,但「不論立委議員詐領助理費都是貪瀆」。他解釋,潘懷宗有罪判決理由很清楚,詐領議員助理費構成貪污的原因,正是因為議員助理費的核銷比照立委助理,不論立委或議員的助理費都是公款,不得詐領或挪用。

黃帝穎最後表示,所以,為高虹安強辯稱立委、議員不同的說法,剛好都被潘懷宗的貪污有罪判決書打臉。此文一出也有不少網友在底下留言,「高虹安完全沒在怕的感覺」、「已無可救藥,耗費大量社會成本」、「快讓她去土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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