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發票給弟媳對獎竟中千萬!雲林男只拿到2百萬...怒告結果出爐

▲▼09、10發票。(圖/記者吳珍儀攝)

▲雲林一王姓男子到超商買飲料,發票竟中了1千萬,結果被弟媳拿去兌獎後,只匯了2百萬給他,讓他憤而提告。(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郭玗潔/雲林報導

雲林一王姓男子去年到苗栗三義鄉便利超商買飲料後,將發票交給弟媳何女對獎,想不到這張發票竟中了特獎1千萬,一家人在驚喜之餘,感情也因此破裂。何女兌獎後領了796萬元獎金,卻只匯了200萬給王男,讓王男憤而提告,要弟媳把全部的錢都吐出來。雲林地院審理,認為發票雖由王男購物取得,但根據雙方在LINE上召開的家族會議,王男曾同意將獎金「1人1半」對分,判何女須再返還198萬元給王男,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王男於去年11月到12月間在萊爾富便利超商買了兩瓶「原萃鐵觀音」罐裝飲料,並按習慣將發票放在家中,統一由弟媳何女整理。何女在對獎時發現這張發票竟中了特獎1千萬元,聲稱王男已將發票贈送給她,兌獎後取得796萬,卻僅將200萬匯款給王男,王男憤而提告要求她將596萬元還來。

何女認為,她手上的發票來源包含她娘家人、公司朋友、女兒等人,對中發票時,王男也未表示「這是我的發票」、「這是我請妳對獎的發票」,是她丈夫為了家庭和諧,才未經她同意匯款200 萬元給王男,王男不能證明發票是他的。

法官認為,王男提供的行車記錄與該發票開出的時間、地點相符,且根據LINE群組上的家族會議,在開獎後全家已討論獎金如何分配,並開始有所爭執,何女也否認有要獨吞獎金之意思,可見王男拿發票給何女兌獎,並非有把發票贈送給她的意思,且根據家庭會議,王男提出將獎金扣稅後「1人1半」對分也獲雙方同意,判何女應再返還198萬元給王男,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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