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賣88豬仔撈1470萬 《角頭》臨演李振豪70萬交保「高院發回更裁」

▲竹聯幫東堂新東會成員李振豪涉嫌跨境販賣台人到柬埔寨遭刑事局逮捕。(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竹聯幫東堂新東會成員李振豪涉跨境販賣台人到柬埔寨,一度以70萬元交保,但高院8日發回台北地院更裁。(資料照/記者張君豪翻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曾在電影《角頭》擔任臨演的竹聯幫分子李振豪,與金主黃炫逢等人涉勾結人蛇集團成員林晉宇等人,誘騙88名台灣人到柬埔寨,將每人以1萬7千元到1萬8千元美金當成「豬仔」賣給當地詐騙集團工作,僅22人獲救。台北地檢署日前起訴李男等9嫌,台北地院諭知李男等6名在押被告均交保,檢方提起抗告,高院8日晚間將李男與黃男等4嫌發回北院更裁,另2嫌維持交保確定。

高院裁定理由指出,起訴書所指被害人與同案被告的證述,以及卷附的證據,足以認定李振豪、林晉宇、黃炫逢與同案被告陳思瑋,在本案涉嫌分工接洽、議價、分派任務、招募、計算獲利、保管基金零用金、接送應徵者與聯繫接應、協助監視等行為,均犯罪嫌疑重大。

高院認為,李男4人屬於集團階級較高的核心人物,比其他成員更熟悉內部細節、分工與金流去向,也有較高機率和未到案共犯、證人勾串滅證,加上本案涉及境外犯罪,有多數共犯仍在柬埔寨,難認李男4人無逃亡海外之虞,而採取交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手段,不足以確保後續訴訟程序順利進行,檢方對李男4人的交保裁定所提抗告有理由,因此發回北院更為適當裁定。

至於移審北院各獲交保30萬元、20萬元的鄭學鴻、陳均翰,高院認定2人都不是犯罪主導者,鄭男擔任招募人員與協助監視還沒送出國並住在指定地點的應徵者,陳男負責帶應徵者進行出國前的PCR核酸檢測,並在機場確保應徵者順利登機出國,2人對組織內部分工所知有限,無勾串滅證之虞,北院也附加2人限制出境、出海與限制住居,每周並須向住居地轄區派出所報到1次,足以防逃,因此駁回檢方對2人交保裁定的抗告確定。

本案源於北檢接獲通報,有人口販運集團涉嫌在網路以高薪招募博弈荷官、AV男優為誘餌,招募出國打工,實際上騙被害人到柬埔寨從事電信詐騙,若有不從,動輒毆打電擊,甚至不給飯吃,共有88名台灣人受騙出國,被以每人1萬7千元到1萬8千元美金,當成「豬仔」賣給柬埔寨當地詐騙集團。

檢方指揮警調單位查出,這個「販豬仔」的人口販運集團,以竹聯幫東堂新東會成員李振豪為首,在網路上假意招募民眾前往柬埔寨從事博弈客服、人頭貸款及男優等工作,然後安排被害人先住進旅館,辦妥相關文件後,統一安排搭機前往柬埔寨,其中有3名被害人正巧要被送出國,檢警先在今年(2022年)5月5日趕抵北市某旅館,救出他們,同步拘提林姓男子等3名涉案被告。

專案小組持續追查,今年7月5日執行第2波搜索北部、中部10個處所,再拘提6名犯嫌,並查扣電腦、模擬槍、柬埔寨)僱用契約書、帳冊等證物,並找到幕後負責調度財務的金主黃炫逢,估計不法集團從2021年11月至2022年5月間,詐騙至少88名國人前往柬埔寨,不法獲利上千萬。

北檢本月(9月)2日依以詐術使人出國、買賣人口等罪嫌起訴李等9人,起訴指出,以林晉宇為首的「第1集團」原本期待每送1個台人到柬埔寨,當地詐騙集團會支付美金1萬7千到1萬8千元,但從2021年11月起,第1集團拐了31人出國,只收到192萬4500元。

因此從2022年2月起,林等人加入以李振豪為首的「第2集團」,再騙了57人到柬埔寨從事詐騙工作,不法所得1277萬8562元。檢察官痛批李、林等人販賣人口等行為,罔顧人命,侵害人權甚鉅,請法官量處適當之刑。

檢方將涉案9人起訴後,李振豪、林晉宇等6人移審台北地院,但地院訊後裁定,李振豪70萬元交保、林晉宇40萬元交保、陳思瑋30萬元交保、黃炫逢20萬元交保、鄭學鴻30萬元交保以及陳均翰20萬元交保,6人均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且每周要到住居地的轄區派出所報到。

不過,檢方認為6人有串證嫌疑,再加上仍有共犯在柬埔寨,有滅證之虞,且還有66名被害人尚未被救回台,交保恐會影響救援行動,因此向高院提出抗告。高院審理後,8日晚間將李男與黃男等4嫌發回北院更裁,另2嫌維持交保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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