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珊珊帶頭違法?競總施工未完成申請 北市開罰廠商1200元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徐弘庭接獲陳情,黃珊珊競選總部未申請施工。(圖/徐弘庭辦公室提供)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徐弘庭接獲陳情,黃珊珊競選總部未完成施工申請。(圖/徐弘庭辦公室提供,下同)

記者袁茵/台北報導

前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日前投入台北市長選戰,9月啟動位於大安區光復南路238號的競選總部,但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徐弘庭接獲陳情,黃珊珊競選總部施工時,疑似沒有完成相關施工申請,要求台北市長柯文哲開罰。對此,大安分局回應,將對廠商處新台幣1200元罰鍰。

針對黃珊珊競選總部施工時,疑似沒有完成施工申請,台北市警察局大安分局6日晚間表示,本案廠商有依規定申請核准吊車在道路施工作業,但廠商施工人員於作業時,在人行道放置鐵梯及交通錐,影響行人通行。

大安分局指出,因使用人行道部分未提出申請,該分局已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3款「利用道路為工作場所」依法舉發廠商在案,並處新台幣1200元罰鍰。

黃珊珊競選辦公室發言人李昀臻回應,本辦有依規定申請吊車路權,並在限期內施工並完工,施工期間廠商為防止螺絲掉落等後續工安爭議事宜,因此在人行道上放置交通錐及鐵梯,此舉若有違反法令之處,施工廠商深感抱歉,並願意接受裁罰。

徐弘庭6日在台北市議會總質詢時表示,自己日前接獲陳情案,光復南路238號有吊車施工,吊車併排在道路紅黃線上,下方卻是人行道與機車停放區,一查發現是黃珊珊的競選總部,調閱資料發現,施工單位只有申請柏油路停放那一台車,沒有申請施工範圍,但吊車卻橫跨人行道、機車停車格,造成要牽摩托車的人得先穿越吊車正下方,過程相當危險。

徐弘庭強調,民眾已經跑來向他陳情,附近住戶要牽摩托車卻看到上方有吊車,這相當危險,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並點名新工處、交通局、警察局應依法辦法。而北市交通局副局長陳榮明則說,後續會再確定施工申請項目。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徐弘庭接獲陳情,黃珊珊競選總部未申請施工。(圖/徐弘庭辦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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