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大膽!士官偽造指揮部派令還侵吞11官兵旅費 判刑2年5月定讞

▲▼示意圖,法律,法條,閱讀,律師,法官,文件,合約,法槌,法庭,法院,簽名,和解。(圖/123rf)

▲陸軍士官偽造指揮部派令,還冒領退伍旅費,遭判刑定讞。此為示意圖。(圖/123rf)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陸軍台南油料分庫曾姓前中士,因擔心組長派令遲未核准的狀況下,被督導發現,竟異想天開,偽造台南油料庫分庫長的印文,假造指揮部人事派令。另外曾男也侵吞11名士兵的退伍旅費5400元,一併遭到查獲。最高法院審理後,3日將他判刑2年5月、褫奪公權1年定讞。

判決指出,曾男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事發後,原為陸軍第四地區支援指揮部補給油料庫臺南油料分庫中士補給士,承辦晉升、退伍、調佔、考績、獎點、獎勵懲處等人事業務。而他因花費拮据、積欠卡債,竟將歪腦筋動到官兵退伍旅費上。依規定,退伍旅費是由承辦人先行墊支旅費、由官兵簽收領據,再等庫部核撥旅費款項後,由人事承辦人檢具退伍官兵之領據後,向行政承辦人申請後簽名於領款收據後,領款核銷歸墊。而他明知自己並未先行墊支退伍旅費,竟利用職務上之機會,從2015年12月31日起,冒名簽領退伍旅費,總計簽領11名士官兵、共5400元。

此外,他明知自己的上級、上士支援組組長尚未正式派任,人事命令也從2015年1月就報請指揮核可,但遲未獲准。曾男未免此事遭人事督導發現,竟於當年6月間,偽造台南油料庫分庫長的印文(階級為中校分庫長),偽造「陸軍第四地區支援指揮部臺南油料分庫105年6月7日陸四南油字第1050000145號派代令」,指派與他一同工作的代理組長為正式組長。全案經指揮部發現後,報請憲兵隊處理,台南地檢署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將他判刑2年5月、褫奪公權1年。上訴二審時,曾男辯稱並未侵占旅費,這是軍中不成文規定及陋習,而由承辦人員墊退伍旅費,他事後補回;至於偽造派令的部分,實在是擔心遭上級督導責罰,才會出此下策。二審法院審理後,考量他案發時年紀尚輕,復無前科及家庭狀況,二審法院維持2年5月、褫奪公權1年的刑度。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3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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