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總幹事「手腳不乾淨」被索賠10萬 3個字讓校長免罰脫身

▲南部1家校長被控轉述校友會總幹事「手腳不乾淨」的傳聞,而被告登報道歉並求償10萬元,台南高分院認為校長在轉述前有詢問對方後才說,而判總幹事敗訴。(圖/記者林悅攝)

▲南部1家校長被控轉述校友會總幹事「手腳不乾淨」的傳聞,而被告登報道歉並求償10萬元,台南高分院認為校長在轉述前有詢問對方後才說,而判總幹事敗訴。(圖/記者林悅攝)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南部1位校長在商討捐款事宜時,被控轉述校友會總幹事「手腳不乾淨」傳聞,被總幹事提告要求登報道歉並求償10萬元。台南高分院法官審後認為,校長在轉述這句話之前,有先向對方提醒要說的話不好聽,總幹事回稱「沒關係」後校長才講的,是總幹事放棄自己法律保護,因此判決總幹事敗訴,本案可上訴。

該校友會總幹事指控表示,因校友會有筆5千元捐款,在撥付給學校的程序中,讓該名校長產生疑義,2020年12月16日上午10時許,他與校長及1位前家長會會長,在學校校長室協商後續處理事宜。

總幹事指稱,在協商過程中,校長稱在學校某場合,有聽到家長轉述其他家長說法指「總幹事手腳不乾淨」,他追問是誰說的,校長只說是1位管樂家長後援會的家長所敘述,但無法說出是那1位家長所說。他認為校長可能假藉不存在的家長,在前會長在場時惡意用「手腳不乾淨」的話攻擊他,造成他社會道德形象與人格受到負面、貶抑的評價,毀損其名譽,因此提告要求校長在3家報社登報道歉,同時賠償10萬元。

在法院審理時,校長表示,自己是為讓總幹事了解接受校友捐款後的正確程序,避免負面評價、誤會,他是善意提醒,且他有先向對方表明:「聽了這話可能會覺得不舒服或不悅」,總幹事並沒拒絕後,他才說有聽到其他家長說總幹事手腳不乾淨;他也有請對方說若未親身聞見,就不宜再轉述。

校長並說,當時總幹事明確說不會生氣,他做過大樓管委會主委、社區理事長等,「什麼話沒聽過、什麼大風大浪沒見過」,總幹事不以為意,他是基於善意提醒才會這麼說,並無故意侵害行為。

台南高分院法官認為,總幹事在一審開庭時曾對校長說,家長有對總幹事不好聽的傳聞,總幹事說沒有關係;而學校前家長會會長也證稱有此事,但對總幹事稱當時曾對校長說:「你不講也沒有關係」這句話,該前會長表示已不記得有這句話,所以查無這部分證據。

法官認為,校友會總幹事是有社會與多年工作經驗之人,對於校長告知這傳聞可能損害其名譽、人格權,總幹事仍以自己做過大樓管委會主委、社區理事長等經歷說沒有關係,可認總幹事對校長轉述「關於總幹事不好聽的傳聞」一事已為允諾,放棄法律對其所為之保護。校長轉述該等傳聞前,已先為允諾,即應受其拘束,之後轉述有關「總幹事手腳不乾淨」等情,已阻卻其違法性,總幹事侵權之訴自屬無據,上訴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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