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候正妹書記官「偷拍5次」 前北院法助認:看到短裙忍不住

▲▼(打碼)台北地院黃姓法官助理涉嫌跟拍女書記官過程全被監視器錄下。(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前北院法官助理坦承因為壓力大,5度在捷運尾隨女書記官偷拍裙底。(資料照/記者張君豪翻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前台北地院黃姓法官助理,去年5月間,連續4天在捷運小南門站出口守候、尾隨偷拍身材曼妙的正妹書記官裙底,正妹書記官經同事提醒後,報警埋伏,果然逮到第5度偷拍的黃姓法助,黃事發後請辭,並坦承因為工作壓力大,看到短裙就心生歹意,但否認針對正妹書記官。台北地院依5個妨害秘密罪,判黃應執行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檢警調查,台北地院約聘的黃姓法助,從2021年8月3日到6日,連續4天上午8點半左右,都守候在距離法院最近的小南門站3號出口手扶梯附近,等到被害書記官下捷運後,假裝巧遇,跟在後方,開啟手機錄影功能,偷拍書記官裙底內褲等隱私部位。

被害書記官經其他同事提醒而報案,捷運警察調閱監視器,鎖定嫌犯長相,研判嫌犯會再度犯案,因此埋伏在事發地點附近,果然在同月9日上午,當場逮到黃姓法助又用同樣模式偷拍,黃男遭逮的時候,手機還正在錄影模式。

受害書記官對於遭同事偷拍感到又害怕又氣憤,曾怒批黃姓法助,「他很明顯知道我是誰,還這樣埋伏我,太可惡了!」黃姓法助則是坦承犯行後,自行請辭,之後由法院考績會決議記大過處分。

不過黃男堅稱犯下偷拍案沒有特別原因,「可能是壓力大,因為沒那麼早上班,就在捷運站滑手機,看到短裙就心生歹意」,否認針對正妹書記官,法官審理後認定黃男犯下5個妨害秘密罪,每罪各各處徒刑2月,合併應執行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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