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上辱罵高雄市議員邱于軒「垃圾議員」 網友須公開道歉

▲高雄市議員邱于軒出面指控參加會議遭人「冰桌啦」            。(圖/記者吳奕靖攝)

▲高雄市議員邱于軒遭辱罵,網友必須公開道歉 。(圖/記者吳奕靖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邱于軒,日前遭一名網友在臉書社群中辱罵是「垃圾議員」、、「垃圾的玻璃心」,邱于軒起訴要求網友賠償1元並登報公開道歉。一審判決網友須賠1元並登報道歉,上訴二審後,改判須在媒體網頁、以及臉書上刊登道歉啟事。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5日駁回上訴確定。

邱于軒起訴指稱,吳姓網友於2019年5月9日在臉書(Facebook)之粉絲專頁「打馬悍將粉絲團」之貼文中,稱她為「垃圾議員」、「還不夠垃圾?」、「垃圾的玻璃心」。

吳男辱罵內容包含「沒有民主素養的垃圾議員,邱于軒,上次還造謠海音開放了民眾 只會去上廁所沒錢聽音樂」、「邱于軒這裡又不是你的臉書,霸凌個屁,造謠不承認嗎?一個議員連海音還沒開放都不知道你還有臉上節目造謠帶阿嬤去看?要不要啊?」、「邱于軒連議員的職責就是監督市政都怠慢,只會護航還指責其他盡責的議員,什麼民主素養?還不夠垃圾?」

其中邱于軒還曾留言回說已經截圖,但吳男繼續「邱于軒我們可不像你們韓粉那樣無恥到處謾罵灌爆,我只是同溫層敘述事實而已,霸凌個屁,侵門踏戶討罵還裝委屈,要不要臉?」、「邱于軒你們少主說你們韓粉比較不理性,像你們這樣侵門踏戶來討罵就剛好被說中啦,其實我們覺得你們少主說錯了,你們韓粉不是不理性,是根本沒腦要怎麼理性?」、「我被告了耶,剛剛有林園分局的約我筆錄耶,讓大家欣賞一下這垃圾的玻璃心吧。」邱于軒提出民刑事訴訟。

刑事部分,吳男最後獲得不起訴處分確定。不過民事訴訟部分,邱于軒求償1元,並要求吳男在4份報紙頭版上刊登道歉啟事一日,一審法院審理後,認為吳男確實妨害邱于軒名譽,因此全數判准。當時吳男月薪32K卻要負擔四大報頭版廣告費用上百萬元,還曾引起媒體報導。

不過上訴二審後,高雄高分院改判吳男僅須於某媒體即時新聞網頁上刊登道歉啟事1日,另外也須在自己的臉書個人網頁,以公開置頂連續7日之方式刊登道歉啟事,且不得擅自對留言更改隱私設定。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5日駁回上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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