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柯以柔控夫偷吃女員工 2審判准離婚+郭宗坤須賠40萬

▲郭宗坤、柯以柔目前仍在打離婚官司。(圖/翻攝自柯以柔臉書)

▲柯以柔、郭宗坤離婚官司二審宣判。(圖/翻攝自柯以柔臉書)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藝人柯以柔與廚師丈夫郭宗坤的離婚官司,高等法院14日二審宣判。一審原本判准雙方離婚,並以郭男違反忠誠義務為由須賠償40萬元;二審高院14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准許離婚,也認定郭男在婚姻中有過失,須賠償40萬。可上訴。

柯以柔與郭宗坤2011年相戀結婚,2人育有3名子女,也經常大曬恩愛。不料2017年10月間郭宗坤爆出偷吃自家女員工的事件,被媒體發現他兩週過夜3次,記者致電查證時,郭宗坤還狡辯睡在樓梯間一夜,並維護女員工;郭宗坤的說法完全不顧柯以柔的感受,讓雙方婚姻出現裂痕。

事件爆發後郭宗坤的餐廳被網友發動抵制,生意大受影響;再加上近年來疫情影響,郭宗坤的餐廳目前僅剩汐止店還在營業,另外他還爆發酒駕事件。至於柯以柔因引發關注,順勢進行直播團購,成功開創事業第二春。

柯以柔決定終結腥夫,訴請離婚。一審由士林地方法院受理,經過1年半的審理,雖然郭宗坤不斷否認外遇,也宣稱女方沒有提出決定性證據,但最後法院仍認定有婚外情,因此判准離婚,並認定郭宗坤有過失,必須賠償40萬元。

離婚官司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收案後,審理程序更緩慢。據了解,法官一開始仍試行調解,郭宗坤部分也希望能復合,但柯以柔離婚意思堅定,雙方調解失敗。而雖然高院幾乎每月都開庭審理,但案件加上調解的時間,仍審理超過兩年半。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