噁叔性侵國中姪女!掃墓後「翻牆闖房」伸魔爪 辯:她叫我老公

▲▼性侵,受害,暴力。(示意圖/達志影像)

▲屏東一位叔叔在清明節掃完墓後,翻牆對姪女伸魔爪。(示意圖/達志影像)

記者戴上容/屏東報導

屏東一位男子,2011年時爬牆進當時15歲的姪女房間,性侵得逞,還對姪女說:「這是最後一次,結束後不會再找妳,也不會威脅要跟媽媽說」,姪女上了大學,才崩潰對男友說出壓抑多年的屈辱,在男友支持下提告。狼叔辯稱姪女讀高二時才開始合意性交,法官查出狼叔曾傳訊給姪女「妳國三叫我老公」,認定叔叔是在姪女15歲時性侵,最高法院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他5年6月徒刑定讞。

現年26歲的姪女指控,在她國三那年清明節,掃完墓後,在房間休息,因為隔間木牆上方跟屋頂之間有留空間,「叔叔就從那裡爬進來,摸我胸部跟私密處,我驚醒問『你在幹嘛』,他說想要發生關係,我說不要,他說這次是最後一次,還威脅我如果不跟他發生關係,就要把這件事情告訴我媽,我就半妥協了」。

法官傳喚姪女的大學男友作證,他表示有一次發現女友收到臉書訊息卻不回覆,他懷疑女友搞曖昧,2人大吵一架後,「女友才說出她被叔叔強姦的事情,她說自己曾經被叔叔強暴,不可能跟其他男生那麼隨便,她邊講邊哭並且顫抖」。

男友表示,他問女友想怎樣處理,她說不想怎樣,他認為怎麼可以不處理,就約她叔叔出來解決,「女友一開始沒說要提告,因為她媽媽還住在老家,叔叔三不五時會回去,她擔心媽媽受到牽連,也不知道怎麼走法律途徑討回公道,是我一直鼓勵她提告」。

該女決定面對後,2019年2月傳訊息與叔叔爭論性侵之事,她向叔叔傳訊息,「國中我有沒有說不要了,因為我知道你對我做的是什麼。」叔叔答:「妳國中都說要嫁給我了,我是認真的。」女方則駁斥:「等我上高中才知道那是侵犯。」叔叔竟回:「屁,妳就沒爽到?」、「都15歲了。」

該女怒斥叔叔:「別跟我說那些幹話,噁心。」但叔叔仍理直氣壯:「少裝了好嗎?妳當時15歲了」、「都知道第一次要給老公的人,不要跟我說對性無知」、「是妳說第一次要給老公的,妳當時很明確說第一次要給妳愛的人,那為何妳第一次給我了,又叫我老公,我沒有強迫妳吧。」

現年43歲的狼叔已婚育有2名子女,出庭時辯稱:「姪女國中到念大學前這段期間,我們住在一起,關係還蠻要好的,會打打鬧鬧、一起玩遊戲,她上高中後,我有跟他交往並發生性關係,持續到她大二,算是和睦分手。」、「她交了男朋友就誣陷我,但實際狀況根本不是那樣,我傳訊息給她,她因為男朋友吃醋才告我。」還堅稱姪女讀高二時才開始合意性交,當時她已年滿16歲。

法官依據對話,認定叔叔承認在姪女15歲時跟她發生性行為,而姪女的男友證稱她原本沒有打算提告,法官認為由此可見姪女沒有故意陷害叔叔的動機,加上姪女的母親也證稱,女兒說出被性侵之事後,「她叔叔有跪在我面前說他錯了,說他很愛我女兒」,加上當時姪女一家與叔叔同住一屋簷下,不知如何反應,才未即時對外求援,最高法院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狼叔5年6月徒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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