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總醫官涉誣前女友離婚有小孩 竟是假表舅錄音套話搞烏龍

▲媽媽,母親,母愛,牽手,親子,散步。(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陳姓女老師指控三軍總醫院鄭姓醫師始亂終棄,也沒付錢扶養2人兒子。(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三軍總醫院鄭姓醫師2018年遭交往過的陳姓女老師公開指控「玩弄感情和身體」、「約砲成癮」等語,鄭男委任律師發表聲明反擊,提到陳女「18歲就結婚生女」,陳女怒告鄭男抹黑、求償精神慰撫20萬元,高院二審查出一名王姓男子自稱陳女表舅想對鄭男套話,反而讓鄭男誤信陳女真的結過婚有小孩,法官認定鄭男沒杜撰捏造,用意也非揭人隱私,判他免賠確定。

本案源於現年30多歲的陳女主張,2011年起和鄭男以結婚為前提交往,2014年為鄭男生下一子,鄭男卻避不見面,所以她在2018年9月6日找民代陪同開記者會,隔天更到電視談話節目當來賓,控訴鄭男毀諾不娶她,也不認小孩,更沒負擔扶養費用。

陳女自稱身懷六甲甚至坐月子「身體流著血」時,都得配合鄭男解決性需求,指鄭男「逼著我跟他上床」,她覺得遭「玩弄感情和身體,當成洩慾工具」,陳女還說鄭男「約砲成癮」,派駐到哪裡就在當地找砲友等語。

鄭男被媒體詢問回應,委任律師發表聲明反擊陳女,揚言追究陳女誣陷鄭男及誤導大眾與媒體的責任,並警告媒體移除不實報導、嚴守自律原則。但鄭男在聲明中提到陳女「早於18歲時,即與不知名男子發生性關係,生有一女,現年已14歲」,激怒陳女提起本件求償。

不過法官查出,陳女開記者會前一周,有一名王姓男子假冒患者掛號鄭男的門診,見面後自稱陳女表舅,質問鄭男為何對陳女始亂終棄,是不是嫌棄陳女曾結過婚,鄭男愕然反問「我什麼時候說她結過婚」、「冤枉喔!我到現在,都不知道她結過婚」。

王男被鄭男反問陳女是否自己承認結過婚,連忙改口「沒有沒有」、「算我說錯,我訊息接收錯誤」、「她說你是她第一個男人,她沒有結過婚」,但王男又質問鄭男是否嫌棄陳女先前生了一個女兒、託妹妹養,所以不要陳女。

鄭男徹底被弄糊塗,急忙追問「大哥你再說一次,她(陳女)有生一個女兒?我聽不懂」,王男推稱「她(陳女)說你當初拒絕的理由是這樣跟她講」、「她說你說的啊」。

鄭男不斷強調,「這不是在栽贓我嗎?我從來沒有跟她這樣說過,因為我到現在我都不知道她離過婚,生過小孩,是這時候大哥你自己講的」、「這不是栽贓是什麼,我自己都不知道。」

王男出庭承認當時假冒陳女表舅,想對鄭男套話錄音。法官指這段對話錄音證明鄭男事前完全不知陳女有無結過婚、是否生過小孩,加上陳女開記者會自承「我一個遠房的親戚,去他(鄭男)任職的醫院找他,他卻滿口謊言推卸責任」,反而讓鄭男對王男透露的訊息信以為真。

法官認定鄭男並非惡意虛構杜撰陳女「18歲就結婚生女」一事,且公開聲明目的是自我辯解、駁斥陳女對他的指控,不是僅以揭人隱私、毀人名譽為目的,一審判陳女敗訴,二審駁回陳女上訴,鄭男免賠確定。陳女另對鄭男提起誹謗告訴,鄭男也獲判無罪確定。

鄭男反控陳女在本件記者會與電視節目所言不實,陳女被依誹謗罪判處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定讞,陳女還被判賠鄭男10萬元確定,鄭男另有150萬元求償金額發回高院更審中。不過陳女訴請鄭男認領2人所生兒子,二審判決鄭男須按月支付兒子2萬元扶養費,且須一次給付陳女116萬餘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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