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定調李明哲「傳播民主理念無罪」 陸委會:回台被調查是誤解

記者任以芳/綜合報導

台灣NGO工作者李明哲2017年因觸犯大陸「顛覆國家政權罪」,遭判刑五年期滿,今(15日)順利回台。外界傳出李明哲回臺將受到司法偵審,陸委會稍早發生聲明澄清,「實屬誤解,絕非事實。」

陸委員首先指出,李明哲先生已於今上午10時22分,平安返抵國門,對李先生安全順利返臺,家人團圓,政府感到欣慰。我們希望李先生回臺後充分休息,留意身體健康狀況,政府也會持續關心,提供必要協助。

▲李明哲下機。(圖/桃園機場記者聯誼會提供)

▲李明哲下機。(圖/桃園機場記者聯誼會提供)

陸委會表示,政府本次協助李明哲先生返臺的各項規劃,是以充分尊重家屬意願、遵循國內防疫規定、提前部署、協調相關各方等原則處理。

陸委會說,陸委會、海基會在會同疾管署、移民署、警政署、海關、桃園機場公司以及環宇商務中心等相關單位的全力協助下,通關檢疫過程順利圓滿。我們也感謝民間團體對本次作業的支持與配合,給予當事人及家屬最大的空間。有關防疫隔離部分,也妥善安排,李明哲先生已依照國內各項防疫規定,平安抵達防疫隔離地點。

陸委會指出,本案受到國人高度關注,五年期間包含長沙臺商協會林懷榮譽會長、岳陽臺商協會蔡祖柱會長等多位在陸臺商,以及臺灣人權促進會、國際特赦組織臺灣分會等國內外多個民間團體的積極奔走下,終於順利返抵臺灣。政府再次為李明哲先生返臺過程提供協助的相關各方及人士,表達感謝之意。

▲▼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圖/記者蔡紹堅攝)

▲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圖/記者蔡紹堅攝)

陸委會重申,李明哲先生關心中國大陸公民社會與民主發展,遭到中國大陸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名審判並監禁五年,臺灣人民無法接受,政府認為,「傳播民主理念無罪」,對於有部分媒體報導李明哲回臺將受到司法偵審一節,實屬誤解,絕非事實,本會藉此特予澄清。

最後,陸委會強調,對於其他國人在陸個案情形,仍會盡力透過各種管道掌握情況與提供必要之協處,同時也呼籲中國大陸,重視國人在陸相關權益的保障,才有利於兩岸往來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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