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基站毒品遺失內部監守自盜 監察院糾正法務部調查局

▲▼監察院,監院,國家人權委員會,彈劾,糾正案,行政機關,國定古蹟,原台北州廳,森山松之助。(圖/記者李毓康攝)

▲監察院。(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監察委員王麗珍13日表示,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基隆調查站遺失扣案毒品6.5公斤的安非他命,扣案毒品在站內待送驗期間,竟因不詳原因遺失,至今仍未尋獲,且內部人員長期監守自盜,各項管控機制失靈,監察院通過糾正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處及基隆調查站。

監察院13日晚間發布新聞稿表示,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基隆調查站在2019年3月間,受理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松山分關移送內藏6.5公斤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郵包案件,扣案毒品在站內待送驗期間,竟因不詳原因遺失,至今仍未尋獲。

監察院說,為了釐清實情,司法及獄政委員會決議推派監察委員王麗珍、葉宜津、郭文東共同調查。經歷1年調查,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13日通過3位監委提案,糾正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處及航基站。

監委指出,航基站偵辦海關移送內藏毒品航空郵包案件,經報請台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該站承辦人員調查後無法查悉嫌疑人,原先擬以無主物向地檢署報結,但扣案毒品送驗期間,竟在站內因為不明原因遺失,至今能尋獲。

監委表示,航基站從承辦人、組長到業管副主任因怕遭受行政究責,竟商議向上級長官隱瞞該情,共同撰擬不實復函內容,向檢察官謊稱扣案證物已送調查局鑑識單位鑑定中,導致檢察官陷於錯誤,將該案件暫行簽結,妨害刑事案件後續偵辦及扣案證物的保全。

監委也說,檢調單位更進一步查獲,航基站前組長徐宿良從2012年起竊占、調包其餘6案扣案毒品,先後多達9次,再交由竹聯幫分子對外販售,不法獲利超過新台幣1億6808萬元,嚴重殘害國人身心健康,且執法人員知法犯法,嚴重傷害調查局的形象。

監委認為,調查局毒品案件管制系統未設計稽催相關功能,不利執行有效率的風險管控,且絕大多數外勤處站未切實依照「法務部調查局偵辦案件扣押物管理要點」規定辦理,也沒有依規定成立檢查小組,定期檢查扣押物管理現況。

監委指出,航基站歷來送驗毒品程序不夠嚴謹,且調查局鑑識受理窗口向未簽立收據交由送驗單位收執附卷,均造成事後釐清責任的困擾。另外,調查局未建立毒品銷燬前複驗機制,難以察覺航基站多起扣案毒品在銷燬前,即已遭抽換調包的情形。

監委表示,調查局及所屬航業處與航基站有重大違失,因此依照憲法及《監察法》相關規定提案糾正權責機關,移送行政院轉請法務部檢討,並且督促所屬切實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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