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任遠航董座未滿百天遭追稅 林寶彰扛稅再獲賠564萬

▲▼遠航MD-82機隊,遠東航空。(圖/記者李毓康攝)

▲遠航前老董林寶漳,再獲賠564萬餘元確定。(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遠東航空2007年間爆發財務危機,公司營運出問題,一度停飛、重整。前飛官林寶漳被指派為遠航董事長,不滿百天隨即卸任。但他擔任遠航董座期間,公司未依法將員工代扣所得稅繳國庫,讓他遭追稅747萬餘元。他先獲償52萬元確定後,最高法院再判決遠航須賠他564萬餘元確定。

目前年逾90歲的林寶彰,年輕時曾擔任國軍戰鬥機飛行員30餘年,亦因參與八二三砲戰、古寧頭大捷等諸多戰役,獲頒超過20枚勳獎章,是空軍著名的戰爭英雄。他最後以上校官階退伍,並轉任民間倉儲公司的董事長。在遠航爆發財務危機、獲得法院裁准重整後,林寶彰受遠航股東艾吉公司指派,擔任遠航法人代表,2008年1月再由董事會選任、擔任董事長。

而判決指出,林寶彰擔任董事長期間,遠航因公司未將員工代扣所得稅繳國庫,國稅局最後依照公司負責人的身分,向林寶彰催討欠稅金額、滯納金等,林寶彰因此付出747萬餘元。而林寶彰先前就提出訴訟,獲償52萬餘元確定;因此他提出另訴,再請求遠航給付剩餘的694萬餘元。

法院審理時遠航拒絕賠償,辯稱依《所得稅法》規定,負責人本應履行法定扣繳義務,林寶漳有義務繳納,無權要求賠償;且事件發生在重整期間、屬重整債權,但林未於重整期間申報,請求權已消滅,拒絕賠償。

一二審法院均不採信遠航說詞,全數判准,案經廢棄發回,更一審法院重新計算後,改判決遠航須賠償564萬餘元。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3日駁回上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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