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嗆罷韓志工「開車撞!」 韓粉石頭里長二審仍判刑4月

▲▼石頭里長被判刑。(圖/記者陳宏瑞翻攝)

▲石頭里長謝振城等3人因恐嚇罷韓志工被判刑。(圖/翻攝石頭里長youtube)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市韓粉「石頭里長」謝振城2020年2月時恐嚇正在內門紫竹寺擺攤連署的罷韓志工要「開車撞」,檢方包含謝振城等3人妨害罷韓團體成員行使徵求罷免連署書的權利依違反選罷法起訴,一審判謝徒刑4個月,上訴後,高雄高分院今駁回謝的上訴,維持4個月的刑度。可上訴。

此案發生在2020年2月12日當天下午3點多,陳姓罷韓志工等人前往內門紫竹寺擺攤連署時,被瑞山里里長謝振城(石頭里長)及其胞姊、那姓司機等3人發現,立即前往紫竹寺關切,要罷韓志工不得在該處進行連署。

在場的陳姓、楊姓志工等人見狀將攤位轉移到該路段的三角窗中,沒想到此舉仍引發謝的不滿,當場出言恫嚇「我出3聲,沒有移開,我馬上開車撞你,我沒有騙你」、「你們看可以去那邊死較不會臭,可以嗎?不要來我們內門蹧蹋人,可以嗎。我們開車過來,這是我們的路」、「車移過來,不要讓他停」等話語恐嚇志工。
沒想到謝振城仍指示那姓司機駕車持續進逼連署攤位,且幾乎已撞上,過程中甚至持續按鳴喇叭威嚇,讓罷韓志工心生畏懼報警處理,橋檢後續介入偵辦後將謝等3人依違反選罷法起訴。

橋頭地院一審時,謝振城等人辯稱沒有恐嚇,也沒有阻礙連署活動進行,但由於當時謝振城還開網路直播,法官審視相關證物後,依違反選罷法判謝振城徒刑4個月,其胞姐和司機3個月徒刑。

謝振城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法官認為謝振城等人的行為的確危害到連署人的生命、身體安全,讓連署人心生畏懼而被迫收拾罷免連署站離開現場,違反選罷法事證明確,駁回謝的上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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