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燒肉名店後巷起火! 隔壁火鍋店員工認了:無聊丟炭嚇老鼠

▲▼燒肉,烤肉,炭烤,油煙。(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北市東區燒肉店後門起火,檢警抓兇竟是隔壁火鍋店員工為驅趕老鼠惹禍。(示意圖/pixabay)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台北市東區一家知名的燒肉店,今年初後門突然起火意外,燒肉店報案懷疑遭人縱火,警方追查隔壁火鍋店陳姓員工涉嫌重大,陳男到案後,坦承是想驅趕躲在後巷的老鼠,不慎引起火勢,台北地檢署調查後,30日依故意放火燒毀他人之物罪,將他緩起訴處分,條件是繳給國庫3萬元。

台北市東區敦化南路一段的巷弄內,有許多網紅燒肉店林立,除了同業競爭激烈外,為了避免火苗或煙燻引起附近住戶反感,業者對相關安全事項都特別注意且敏感,因此有1間吃到飽燒肉店,在1月間某晚發現後門起火,不僅第一時間立刻自行滅火,也為求證明清白,決定報案找兇手。

警方調閱監視畫面,發現嫌犯是從這間燒肉店隔壁的火鍋店後門走到後巷,疑似用夾子夾了1個東西,丟到燒肉店後門附近成堆的紙箱上,隔一陣子之後,紙箱起火燃燒,懷疑是尚未熄滅的木炭殘留餘溫,在易燃物品上引發火勢。

火鍋店的陳姓員工到案坦承,店內雖然主打火鍋料理,但餐後甜點是碳烤麻糬,所以常備燒紅的木炭等著使用,陳男一開始辯稱因為一時無聊,才到後巷朝隔壁紙箱丟擲木炭,後來才改口,其實是看到老鼠,所以想丟木炭趕走老鼠。

檢察官認為陳男明知木炭尚未熄滅,卻丟向明顯被人整齊堆疊好的易燃紙箱,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章中,故意放火燒毀他人所有物罪,考量陳男坦承犯行,給予緩起訴處分,處分期間1年,條件式繳庫3萬元,並須接受6小時的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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