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男找人誣告前女友 趁出庭買兇潑酸...判刑7年10月再賠939萬

▲▼男子陳韋傑,地檢署外買兇潑酸前女友。(圖/記者吳銘峯攝)

▲23歲蔡姓女子2019年與父親赴士林地檢署開庭,開庭完卻慘遭2陌生男子潑酸,幕後主使者竟是前男友陳韋傑。(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蔡姓父女2019年從士林地檢署開庭完,隨即遭人潑酸,經查竟是23歲蔡女前男友陳韋傑所為,陳為了精準掌握蔡女出沒時間,先找人誣告蔡女涉嫌恐嚇,再教唆張、李、陳姓男子埋伏法院旁,待她出庭後潑酸,張等3男被依重傷害罪判7年10月、7年6月、6年,全身50%灼傷蔡女求償1064萬8216元,士林地院日前判蔡女可獲賠939萬元。

28歲陳韋傑與蔡女在同一飲料店工作認識,2人在2018年成為男女朋友,但陳認為蔡非真心交往心生怨懟,並以LINE
傳蔡女的裸照給她,導致蔡女心生畏懼,陳被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有期徒刑4月,2019年4月間,陳聯繫女子廖翠蓮,以14000元代價,要求廖在他住家附近貼恐嚇傳單、毀損機車,陳事後跑去報案,指控一切都是蔡女指使,蔡女遭誣陷後,並在同年9月12日赴士林地檢署出庭。

確定蔡女會在2019年9月12日出庭後,陳韋傑以50萬元報酬,教唆前同事張家豪幫忙攻擊,又找男子李育龍駕車,當天下午蔡姓父女步出偵查庭欲搭車離去,立刻衝上前對蔡女潑酸,導致她全身50%以上三度化學性灼傷。

▼陳韋傑不滿葉姓女友沒認真看待此段感情,竟買兇潑酸。(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 士林地檢署掌握嫌犯身影,最後與警方逮捕教唆潑酸的前男友到案。(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一審法院審理後,陳韋傑被依重傷害罪重判9年、誣告罪判刑6月,協助演出被害人角色的廖姓女友人判刑3月,潑酸的張男與負責接應的李男也都被論以重傷害罪的共同被告,分別判刑7年6月、6年;高院二審審理期間,陳當庭向蔡女父親鞠躬道歉,並賠償50萬元,希望尋求和解、獲得輕判;另陳男也撤回對誣告罪的上訴,高院因他賠償50萬元,予以酌減,改判7年10月。至於其他被告,張男與李男仍維持7年6月、6年的刑度,廖女也維持3月刑度。

民事部分,在潑酸案部分蔡女認陳韋傑、張家豪、李育龍所為,導致她身心受有極大痛苦,請求3人連帶賠償醫藥費38萬3271元、醫療植皮費用266萬8050元、醫療器材費用18萬3001元、看護費79萬6,000元、勞動能力減損547萬4819元及精神慰撫金300萬元,扣除陳韋傑先前已賠償50萬815元,及她已領的犯罪被害補償金155萬6110元後,共求償1044萬8216元等。至於誣告部分,蔡女另對陳韋傑、廖翠蓮連帶賠償20萬元,兩案共求償1064萬8216元。

▼年僅23歲的蔡女遭恐怖情人陳韋傑買兇潑酸,導致她全身50%灼傷,迄今仍需接受植皮手術。(圖/記者劉昌松攝)

▲▼男女糾紛,士林地檢後方巷弄潑酸。(圖/記者劉昌松攝)

審理期間,陳韋傑、張家豪、李育龍、廖翠蓮都對重傷、誣告犯行不爭執,均表示「希望精神慰撫金部分可以賠償少一點」,士林民事庭法官考量蔡女實施多次焦痂清除術、植皮、清創、疤痕鬆懈等手術,之後仍有再進行植皮手術等必要,判醫療費等財產求償全數照准,至於精神撫慰金部分斟酌4人經濟、財產等,判陳、張、李在潑酸部分,須連帶賠償180萬元,陳、廖則需就誣告部分連帶賠償15萬元,4人共要賠蔡女939萬82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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