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房東張淑晶入獄後首露臉!為躲拍緊緊跟隨法警身後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利用各種名義坑殺房客的新北市女房東張淑晶,因犯下偽造文書罪遭判刑8月定讞,上週三遭拘提入獄服刑。她今天遭高等法院提訊出庭,面對大批媒體拍照,張淑晶躲法警身後,側臉躲拍;開完庭後,她又躲在法警身後,連法警閃身,張女也緊緊跟隨,完全不想被拍。

▲張淑晶為躲拍照,緊緊跟著法警。(圖/記者吳銘峯攝)

張淑晶為躲拍照,緊緊跟著法警,戒護女法警還出手拉她。(圖/記者吳銘峯攝)

張淑晶從2013年起,利用套房出租、簽約設局等多種方式坑殺房客,被媒體多次踢爆後,仍繼續坑殺房客,她也因此犯下不少案件。2014年7月間,張女與合夥人向新北市范姓婦人承租3樓透天厝,但違反與屋主的承諾而動工隔間套房出租。屋主起訴要求張女返還,張女敗訴確定。案件強制執行期間,張女找了公司張姓員工以及其他房屋的租客,持3份假造的租賃契約書,在法院司法事務官點交時現身,謊稱具有租約;最後事務官寫下「本件承租人提出租賃契約書出租期均自103年9月22日於訴訟前承租關係,故今日無法點交」之公文書。張女因此被依照「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提起公訴,最後遭判刑8月定讞。

檢方原定上週三20日傳喚她到案執行,但張女不到案,最後警方在板橋地區,拘提張女到案執行,張女被關進台北女子監獄。直到26日,高等法院因為她犯下的誣告等相關案件,提訊她出庭應訊。張淑晶上樓時發現有大批媒體到場等候拍照,隨即躲在法警身後,側臉躲拍。

這次開庭案件是因為她坑殺房客,被檢方第二次提起公訴的案件,一審將她依照「誣告」、「詐欺」等罪,判5年6月。案件上訴二審,因張女多次晃點、各種理由拖延,高院審理2年多仍未結案。這次庭訊中,張女否認犯罪,辯稱都是被房客陷害,一審又判決太重,請求減輕刑度。法院這次調查證據、言詞辯論終結後,定11月23日上午10點宣判,隨即宣告退庭。記者詢問她「是否使用五倍券?擔心過期嗎?」「有提出上訴嗎?」等等問題,張女都不回答。

張女退庭時走下樓梯,又發現媒體拍攝,馬上打算躲在法警身後,但法警也剛好閃躲角度,往右方走下樓梯,張女緊緊跟隨,立馬換位,一旁戒護的女法警還伸手拉她,擔心她落跑,隨即坐上囚車。

由於張女本次須執行8個月,目前她還有一件誣告房客案件,二審重判8年6月與1年2月(此部分得易科罰金),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倘若此案於張女執行期間內定讞,張女刑期還會再增加。

▼張淑晶這次出完庭後,可能會面對更長的刑期。(圖/記者吳銘峯攝)

▲張淑晶為躲拍照,緊緊跟著法警。(圖/記者吳銘峯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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