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教女師慘被下藥性侵! 碩士男完事催起床:我要跟家人去吃飯

▲桃園市林姓男子遭前女友指控,去年5月酒後硬上性侵,林辯稱經過女友同意才帶套上陣。(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小玲(化名)被潘男騙到家中性侵。(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台北一名幼教老師小玲(化名,下同)先前在交友網站上認識碩士畢業潘男,前3次約會對方都想發生進一步行為,第四次小玲不堪攻勢,答應去到他家,沒想到竟被灌酒下藥再乘機性侵得逞。小玲憶起當時恐怖情景,表示當她身體癱軟無力再難抵抗後,只能要求「拜託你戴套」便昏睡過去。潘男被判處8年徒刑,民事部分則被判須賠償101萬餘元。

小玲在庭上指出,她於2016年12月在交友網站「愛情公寓」認識潘男,當時潘男便以假名自稱,兩人網戀約1個月後,2017年1月底在南港一間咖啡廳第一次見面聊天,之後第二次和第三次都是在潘男車上見面。

第四次見面是在2017年6月25日,小玲在家附近坐上潘男的車,之後兩人先到汐止吃冰後,於傍晚回到潘男家中,在沙發上看電視。潘男先調一杯梅酒給小玲喝,小玲喝過覺得口渴,便要了一杯水,但喝了一口卻發現水中雜質多,甚至還有2粒白色顆粒狀物,於是到廚房問潘男「水為什麼霧霧的」,對方回答「咦,是我的茶壺霧霧的嗎」,並換了一個紅色杯子給她。

小玲表示當時自己已經感覺到全身無力、頭暈和不舒服,但不願意表現給潘男知道,怕對方會想對自己毛手毛腳,但回到客廳後意識更加模糊,而潘男一直待在廚房不出來。快要睡著時,潘男才將她抱入房間脫光,當她意識到情況不對,用盡全身力氣蹬床試圖驅趕對方,要對方「不要,不可以這樣」,但眼見潘男已經壓制自己,無力反抗只能出聲央求「拜託你戴套」,聽見潘男說完「都還沒硬怎麼戴」後便昏睡過去。

小玲醒來時看到潘男已經坐在床尾滑手機,問她能不能起床,她回答可以後又昏迷不醒。再次醒來時潘男催促她,說要出去和家人吃晚飯,要先載她回家,之後還傳訊說「以後不讓妳喝了,抱歉呢。」隔天小玲愈想愈不對勁,去醫院經醫生建議報警懷疑遭人下藥性侵,後續檢驗確認血液中含有第四級毒品(管制藥物)安眠藥沛佐眠,並且陰道內外殘留潘男染色體。

潘男辯稱,小玲身上無任何傷痕,可見並沒有反抗,而且離開住家時她的行為和意識都很清楚,甚至一同牽手走到停車位,回家後還傳訊息表示到家,足以證明自己沒有下藥;此外,他又辯稱若是性侵對方的話,又怎麼會因為對方喊痛而在射精前就拔出呢,堅持雙方是合意性交。

士林地院法官檢閱監視器看出,小玲走出潘男家門後雖有意識,也能走路,但能看出身體不時搖晃,且出電梯時是必須攙扶才能前進,加上醫院「疑似性侵」的紀錄,以及小玲事後長達1年多的心理痛苦如憂鬱、恐懼等,皆顯示受到創傷,若合意性交不會出現此等情形,綜合上述判斷,最終以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處潘男8年徒刑。

民事部分法官認為雙方此前僅見面3次,尚未發展到性關係階段,而潘男竟然下藥性侵小玲,造成對方身心痛苦,衡量兩造經濟能力,同意小玲100萬元精神慰撫金以及近2萬元的醫療費用,判處潘男須賠償101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