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北京關押四年」 陸委會:早日釋放李明哲

▲▼李明哲妻子李凈瑜再度出面發聲。(圖/記者翁嫆琄攝)

▲李明哲妻子李凈瑜多次出面發聲,呼籲對岸釋放丈夫。(圖/記者翁嫆琄攝)

記者任以芳/綜合報導

台灣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於2017年3月被北京當局逮捕,同年11月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5年,目前關押在燕城監獄近4年時間。他的妻子李凈瑜今(19)日與民間團體呼籲,大陸政府應保障李明哲的通訊權,對外公布釋放日期。對此,陸委會表示,陸方應該依照法律程序,盡快回覆家屬訴求,保障李明哲各項權益,並早日釋放李明哲先生。

陸委會表示,李明哲先生自106年3月19日遭陸方逮捕並關押已屆滿4年,這段期間,政府均持續關注李明哲在陸關押及身體健康狀況,多次透過既有管道要求陸方應確保李明哲相關權益,並協助家屬赴陸探視,迄本(110)年2月底止計16次。

陸委會進一步指出,對於家屬表達迄未收到本案判決書,致無從獲悉釋放日期,且自去(109)年疫情發生後,家屬即無法赴陸探視,陸方亦未同意李明哲撥打親情電話,並提出李明哲已服刑超過二分之一的刑期,陸方應考慮假釋等相關訴求。

陸委會向對岸呼籲,陸方應依正當法律程序原則,儘速告知家屬李明哲之釋放日期,保障李明哲在陸關押期間之通信、撥打親情電話、家屬探視與假釋相關權益,本會後續也將持續促請陸方儘速回應家屬訴求,以解家屬懸念。

最後,陸委會重申,傳播民主理念無罪,呼籲陸方應落實保障李明哲先生的各項權益,並早日釋放李明哲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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