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醉殺人免囚!桃園男酒後刺死冤家無保請回...法院:當時人未死

▲桃園市陳姓男子10日凌晨持摺疊刀1刀刺死胡姓男子,平鎮警方2小時後在中壢區某家按摩店查獲陳男竟在睡大覺。(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桃園市陳姓男子10日凌晨持摺疊刀1刀刺死胡姓男子,平鎮警方2小時後在中壢區某家按摩店查獲陳男竟在睡大覺。(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陳姓男子日前在平鎮區某餐廳時向胡姓男子敬酒時被「你算什麼咖、沒資格和我敬酒」嘲諷起糾紛,陳男10日凌晨發現胡男在某快炒店吃宵夜,竟持摺疊刀猛刺胡左胸後逃逸,胡送醫急救仍不治,平鎮警方循線在某家按摩店拘捕還在呼呼大睡的陳男到案,桃檢依殺人罪嫌聲押,桃園地院法官以陳男酒後一時衝動非故意犯,裁定無保請回,桃檢依法提出抗告,地院表示,已交由高院處理。

但有資深司法人員私下透露,即使虐殺一條狗都可能被裁處重罰,難道人命不如一條狗?

▲桃園市陳姓男子10日凌晨持摺疊刀1刀刺死胡姓男子,友人發現胡中刀後趕緊報警與找救護車送醫。(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桃園市陳姓男子10日凌晨持摺疊刀1刀刺死胡姓男子,友人發現胡中刀後趕緊報警與找救護車送醫。(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平鎮警方指出,45歲的陳姓男子10日凌晨1時許酒後經過平鎮區南豐路上某家快炒店,發現45歲胡姓男子轎車停放店前,因之前曾與胡男因敬酒問題起爭執,陳男帶著酒意一到店內發現胡與曾姓等4名工人喝酒,陳男趁胡不注意之際,持摺疊刀猛刺其左胸處1刀,行兇後隨即逃逸,曾姓友人發現胡倒地,左胸處湧出大量鮮血,趕緊報警並打119請救護車將胡送醫急救,但經搶救後仍宣告回天乏術。

▲桃園市陳姓男子10日凌晨持摺疊刀1刀刺死胡姓男子,平鎮警方將陳男依殺人罪嫌移送桃檢偵辦。(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桃園市陳姓男子10日凌晨持摺疊刀1刀刺死胡姓男子,平鎮警方將陳男依殺人罪嫌移送桃檢偵辦。(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案發後,平鎮警方循線在中壢區某家按摩店查獲還在睡大覺的陳男到案,2小時內即偵破該案,並將陳男移送至桃檢偵訊,檢方以陳男有逃亡、串證之虞,且犯下本刑最輕5年以上之重罪,依殺人罪嫌將陳向地院聲押。

未料桃園地院法官以陳男係酒後行為,無法預知行為之結果,並非故意犯,難認有殺人之故意,加上無證據顯示有逃亡之虞,裁定無保請回並限制住居,桃檢13日則依法提出抗告;桃園地院對檢方提出抗告表示,全案將交由高院處理。

桃園某資深司法官透露,殺人案居然被判處無保請回,法官判決理由似乎牽強,僅諭知陳男限制住居,現今社會如虐殺一隻貓狗都可能面臨重罰,何況是人,難道人命不還如一條狗?陳男持刀刺死友人,都有現場監視畫面與證人,陳男犯案後還選擇棄車改搭計程車至按摩店,顯有逃亡之事實。

桃園地院發言人張益銘指出,法官的諭知理由,是因檢察官以重罪、有逃亡之虞聲押,因此其他法定羈押理由即不該當,然而重罪並非羈押唯一要件,認為被告因酒醉行為,離開現場時是照原回家路線離去,且當時被害人尚未發生死亡之結果,認為並無逃亡事實,因此諭知限制住居、無保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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