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立大學「撤銷學位」10年70件!近5年確認「論文抄襲」至少17案

▲▼教育部。(圖/記者崔至雲攝)

▲教育部統計近10年公私立大學撤銷學位約有70件。(圖/記者崔至雲攝)

記者許展溢/台北報導

國民黨高雄市長補選候選人李眉蓁碩士論文抄襲風波持續上演,根據教育部資料顯示,近10年公、私立大學撤銷學位約有70件,其中還包括台大、清大、台師大、政大等多所名校,其中有17件是因「抄襲」而撤銷學位,在職專班件數則超過一半。

教育部查近5年收獲檢舉或通報確認屬抄襲撤銷學位者,計有17案(105年1案、106年0案、108年5案、108年9案、109年2案)。為落實學術自律,確保大學校院學生學位論文品質,一方面請各校積極建置學位論文之專業符合檢核機制,另一方面針對學位論文延後公開或不予公開應有審核機制,並定期自我檢視及適時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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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表示,依學位授予法第17條規定,學校授予之學位,有「入學資格或修業情形有不實或舞弊情事」,或「論文、作品、成就證明、書面報告、技術報告或專業實務報告有造假、變造、抄襲、由他人代寫或其他舞弊情事。」,應予撤銷,並公告註銷其已頒給之學位證書;有違反其他法令規定者,並依相關法令規定處理。

教育部說明,各校如有學位論文與專業不符合檢舉案件時,除應依校內相關程序與機制,自行檢核並將結果報部外,教育部同時將邀集該系所所屬領域專家進行書面檢視。學校應依照自我檢核及本部檢視結果,針對涉入檢舉案件,課責教師並要求系所改善。

▲國民黨市長補選候選人李眉蓁       。(圖/記者洪正達攝/記者洪靖宜攝)

▲國民黨高雄市長補選候選人李眉蓁碩士論文抄襲,引爆一連串風波。(圖/記者洪正達攝/記者洪靖宜攝)

另外,教育部指出,學生受教權益查核時,也將一併檢視所提送學位論文之專業符合檢核機制,如個別系所在學生提送學位論文之專業符合檢核機制確有嚴重缺失者,請學校要求該系所限期改善,並將改善情形送部。針對學位論文延後公開或不予公開應有審核機制,如確認學生所提供之學位論文需延後公開或不予公開之證明文件等,避免浮濫。

教育部指出,以上學校處理上有不當或不作為,將通知學校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將命該系所停招、減招或禁止該系所運用核予學校的獎補助款。教育部強調,將了解各校系的學位論文公開情形,適當揭露,並列入後續新增系所、招生總量及相關補助案之重要參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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