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快蓋好了文化部卻說閃人就閃人?! 台灣的動漫難怪不會進步

▲▼中台灣電影中心與國漫館合建案示意圖。(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文化部針對中台灣電影中心與國漫館合建案表示將另尋他處,中市府表達遺憾。(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中台灣電影中心與國漫館合建案將於年底完工,讓漫畫迷引頸期盼,卻突然遭文化部「棄置」,另覓地點。台中市新聞局14日表達遺憾,呼籲文化部履行預算與MOU,勿讓廣大的漫畫迷失望。

台中市新聞局今天針對中台灣電影中心與國漫館合建案,文化部昨日發新聞稿表示將「另覓地點」,表達遺憾。新聞局表示,合建案2018年4月案開工時,仍是林佳龍擔任市長,按照慣例與常識,工程設計圖說,「應在開工前解決」,不然文化部怎會派司長來參與開工典禮,讓工程順利開始?

其次,從林佳龍前市長任內,到盧市府一共發文38次,請文化部確認工程變更需求項目,皆未獲得具體可執行工程的回應。再者,盧市長就任時,國漫館工程已進行8個月,並未變更林前市府的規劃,而是執行林前市長與鄭麗君部長簽訂的MOU意向書,持續推動工程進度,盼給中台灣持續打造「國漫館」。

▲▼中台灣電影中心與國漫館合建案示意圖。(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新聞局也指出,雙方合建案動工前,106年6月6日,文化部回復行政院審查意見時,亦清楚指出,「目前中台灣電影中心之規劃設計,已配合本案(國漫館)需求修改,可滿足本案相關設施之空間配置」,怎麼會後來又推翻林前市長與鄭部長的決策?

新聞局強調,文化部指出要考量國漫館的「國家級規格與品質」,考量工程因此另覓地點,但翻出過往公文,107年7月份,工程已進行3個多月,文化部才函覆中市府需做「國漫館上位計畫」,怎會開工後才開始討論?到了108年1月文化部再度來函,請中市府「再給文化部3個月」確認規畫構想,顯然文化部對國漫館的定位與內容細節,在開工前後都不明確。

中市府希望國漫館留在台中,因此秉持誠意與文化部溝通,今年4月份在立委辦公室協調下,雙方持續協商,會議紀錄清楚指出:「國漫館繼續興建完成是文化部與中市府的共識」。昨日雙方再互動,豈料爭議還未解,文化部轉身就發新聞稿「另覓地點」,中市府感到錯愕。

新聞局認為,前市長林佳龍任內宣布,國家級「國家漫畫博物館」將設在中台灣電影中心內,中市府與文化部當年12月份雙方達成決議,由文化部提供國漫館相關需求的基本書件,包含平面圖、立面圖等,供中市府辦理變更設計,但文化部承諾的4.45億工程預算,至今仍未到位,希望文化部履行承諾。

年輕好簡單~~


【更多新聞】

同居女友懷他的孩子 男疑戴綠帽竟持菜刀恐嚇:把手砍掉看你怎樣約炮

嚇!台中男法院開庭後「車內多一堆白骨」 原因不單純…叔姪爭億元遺產

獨/說她「冤親債主重」要改運!神棍掏下面:深入拉掉壞東西…男友聽這句傻眼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