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語歌后傳訊「姊,我先走了」…她報警救援竟遭爆「勸誘輕生」

▲劉燕燕當年以一曲《攏是為著你》走紅歌壇,最近卻驚爆服藥自殺。(圖/取自youtube)

▲劉燕燕2013年輕生獲救,卻於2017年爆料是郭美珠勸她吞藥,讓郭美珠不滿提告。(圖/取自youtube)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以「為錢賭性命」、「攏是為著你」等歌曲走紅的台語歌后劉燕燕(本名劉碧華),曾於2013年吞藥輕生獲救,並在2017年向媒體爆料,稱當時聽信友人郭美珠的計畫,要找臧姓記者把事情鬧大才會吞藥,事後郭女、臧女不滿提告,北院依誹謗罪判劉燕燕拘役35日,民事部分再判賠郭女25萬、臧女5萬,並須在報上登道歉啟事。

劉燕燕於2017年間,向「NOWnews今日新聞」記者爆料,稱2013年會輕生,是因為聽了郭美珠的計畫,要逼兒子的李姓生父出來面對,好讓兒子認祖歸宗。

刑事審理時,郭美珠表示,劉燕燕輕生當天,他們一群好友本來在打牌,劉燕燕在現場臉色不太好、一直說要喝酒,後來她忙著打牌、根本沒拿安眠藥要劉燕燕回去後「先吞藥輕生,他們再去救援」;之後在場的黃姓好友擔心劉燕燕心情不好會做傻事,急著要大家打電話關心,她拿起手機一看,驚見訊息「美珠姐,我先走了,請妳幫我收屍」,才嚇得趕緊報警,之後和警察一起去救劉燕燕。

經傳訊多名證人後,法官認為,劉燕燕的說詞,與證人證詞不同、也沒提出其他證據佐證,且她所服用的安眠藥是管制藥品,郭美珠的健保紀錄中,並沒有申請這項藥物的紀錄,反倒是劉燕燕有,又怎麼能像劉燕燕所說「藥是郭美珠給她的」,認定劉燕燕向媒體爆料,毀損郭女、臧女名譽,依誹謗罪判她拘役35日;民事部分,北院再判劉燕燕應賠郭女25萬、臧女5萬,並須於報紙媒體刊登道歉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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