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軍人網路把13歲嫩妹 誘騙她拍「三角洲+柱狀物」還到速食店活春宮

▲▼公廁、廁所、馬桶。(圖/記者許力方攝)軍人網聊把13歲少女,竟誘騙自拍猥褻照還到速食店活春宮。圖為示意圖。(圖/資料照)

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張姓軍人透過匿名交友軟體「Rooit」認識年僅13歲少女小愛(化名),竟先誘騙她自拍下體與筆和笛子入鏡的猥褻照,還相約到速食餐廳女廁指交及口交,事件曝光後認錯寫道歉書,還賠償50萬才取得和解。台中地院審結,依引誘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現役軍人對於未滿14歲未成年人性交罪,判他1年10月徒刑,緩刑5年,並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全案可上訴。

29歲張姓男子2017年11月間入伍服兵役,隔年6月15日透過手機匿名交友軟體「Rooit」,化名「Josh」認識當時只有13歲的少女小愛。兩人相聊甚歡,張男在聊天中也得知小愛年齡,竟勸說小愛自拍下體跟筆及笛子一起入鏡的猥褻照片傳給他看。

2人同年7月6日上午11點半相約在某國小見面,接著前往摩斯漢堡素食餐廳用餐,隨後跑到女生廁所,張男取得小愛同意,由小愛自己脫下衣褲,讓張男用手指插入陰道,並幫張男口交。小愛因內心有罪惡感,隔月中旬某晚跟母親坦承,母親火大報警,並假裝是小愛約張男出來,當場逮人。

張男對於小愛母親指控均坦認犯行,並與小愛父母以50萬元和解,也寫道歉信向小愛及父母表歉意,也獲得對方願意給予附條件的緩刑宣告。

法官審酌,張男對未滿14歲的小愛口交及誘拍猥褻照,影響她身心健康發展。考量張男行為時正值血氣方剛、精力旺盛年齡,未能克制個人性欲犯錯,但未採取強暴、脅迫等嚴重影響告訴人甲女意思決定自由手段,坦認犯行且和解道歉等,最後依依引誘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及現役軍人對於未滿14歲未成年人性交罪,判處張男1年10月,緩刑5年,需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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