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辦案草率誣賴清白男害自殺 職務法庭竟不懲處失職檢座

法官,法槌,人民(圖/視覺中國CFP)

 ▲職務法庭未對詹騏瑋檢察官作出懲戒。(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檢警辦案太草率!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詹騏瑋,與板橋分局沙崙派出所員警粘峻碩日前因辦案草率,將清白的陳姓男子當成竊賊,提起公訴,陳男清白被冤,竟憤而自殺。監察院對詹、粘2人提出彈劾,並送職務法庭審理。粘男先前已被公懲會判決休職1年,但職務法庭3日竟判決辦案草率的檢察官詹騏瑋無須懲戒。

本案因2013年6月26日間,新北市板橋區某便利商店失竊遊戲光碟,檢警認定男子陳建國是竊賊,提起公訴。不料陳建國自覺蒙受冤屈、無處申冤,留下遺書後自殺身亡。監察院調查後,發現遭檢察官起訴的陳建國並非竊嫌,真正犯嫌另有其人,當時偵辦過程不僅有諸多明顯瑕疵,負責偵辦的板橋分局員警粘峻碩及新北地檢署檢察官詹騏瑋更未詳查陳建國所提不在場證明,也不提供重要的監視錄影畫面及翻拍照片供陳建國指認辯駁,即草率提起公訴。

根據監察院公布的報告,認為時任板橋分局板橋派出所員警粘峻碩受理本案後,明知超商及路口監視器錄影畫面均無法證明陳建國為竊嫌,而且陳建國已提出不在場證明發票。但粘員竟不將此些物證移送檢方,另外還翻拍照片6張錯植時間。另外當時在新北地檢署擔任檢察官的詹騏瑋受理後,直接說陳建國就是竊賊,要求雙方和解。而陳建國及家屬雖然當庭質疑偏頗不公,但詹騏瑋仍未將路口監視影像及翻拍照片提示給陳建國,並忽視陳建國所提之不在場證明,再以顯然無法證明陳建國為竊嫌之錄影畫面、照片等作為證物,草率將陳建國以涉犯竊盜罪嫌提起公訴。

監察院因此在2018年6月間對詹、粘2人提出彈劾,並分別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與職務法庭審理。其中粘男部分,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先前已經判決休職1年,但詹騏瑋涉案部分,職務法庭審理後,竟然對詹檢做出不予懲戒的判決。

職務法庭判決指出,偵查庭當時詹騏瑋雖說:「錄影帶這個人看起來就是你啊」,但並非出於主觀偏見所言,口氣並無不當。另外陳建國當時否認犯案,職務法庭也認為,若詹騏瑋當庭提示證物,陳建國必然全盤否認自己是翻拍照片中的人,所以沒必要提示照片,最後職務法庭認為,詹騏瑋並無過失,不必懲戒。

詹騏瑋目前為台北地檢署緝毒專組檢察官,今年初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等單位,偵辦跨國運毒集團,查獲2019年度最大宗海洛因走私案件,在基隆港扣得海洛因磚242塊。

▼詹騏瑋。(紅圈者)。(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詹麒偉(紅圈者)。(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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