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基地站「00-02安官」 上兵喝酒回寢室睡覺棄守軍械室…查哨官來了

站哨、夜哨、安全士官、安官、衛兵。(圖/東森新聞)

▲查哨人員至軍械室查哨時,發現無衛哨士兵看守而回報。(圖/站哨示意照/東森新聞)

記者陳俊宏/綜合報導

陸軍機械化步兵第333旅一名黃姓上兵下基地期間,違反規定在營區喝酒,且站「00-02」夜哨安全士官時,竟跑回寢室睡覺,讓軍械室處於無人看守狀態,遭查哨官發現。法官依《陸海空軍刑法》廢弛職務罪判黃男3月徒刑。

判決指出,黃員2017年10月進駐位於台南白河的陸軍南區聯合測考中心,接受基地訓練測驗,他同年12月15日晚間8時至9時30分期間,與另2名部隊同事在營區內共同飲酒。

根據判決,黃員本應12月16日凌晨0時至2時,擔任軍械室的衛哨勤務,卻因值勤前違規大量飲酒及身體不適而精神不濟,未向長官報告即回寢室內睡覺,而廢弛擔任軍械室衛哨負責看守及警戒的職務,使軍械室無人看守;當天凌晨0時40分許,查哨人員至軍械室查哨時,發現無衛哨士兵看守而回報。

▼黃員站安官卻喝醉回寢室睡覺。(圖/資料照/圖中人物和新聞無關/陸軍司令部)

▲▼新訓、阿兵哥、菜鳥、陸軍、軍人、新兵。(圖/陸軍司令部)

屏東地院審酌被告身為現役志願役軍人,本應重法守紀,竟在營區內違規飲酒在前,擔任軍械室衛哨勤務時,未向部隊長官報告,逕回寢室睡覺,其所為影響軍隊紀律及營區安全管控程度非輕。

法官考量被告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軍階為上等兵、高職畢業、未婚無子女,目前服役中等一切情狀,依《陸海空軍刑法》第34條第一項前段的廢弛職務罪,處3月徒刑,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關鍵字: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