慫恿老公「假離婚」賺傭金 越籍女立刻找小王開房間!

▲夫妻,吵架,情侶,分手,離婚,冷戰。(圖/達志/示意圖)

▲柯男指控,妻子提議假離婚後,就和別的男子發生關係。(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越南籍阮姓女子說服柯姓老公離婚,要對方當人頭老公,幫助越南的姊妹淘來台工作,雙方簽下「任何一方一年內不得與異性朋友交往」的協議,結果她一簽字離婚就馬上和其他男人上床。柯男認為自己遭到欺騙,一氣之下提告求償100萬元;對此,檢方認為,辦理離婚登記時,婚姻關係等同消失,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柯男指控,和妻子結婚後,對方多次要求「假離婚」當人頭老公,讓遠在越南的姊妹可以來台工作,並以每月1萬元作為酬金,同意離婚後,雙方還簽下「任何一方一年內不得與異性朋友交往」、「女方不得賣掉2人買的房子」的協議;不料女方去年8月簽完字後,並沒有接受到任何女方姊妹來台的消息,甚至還發現阮女和一名連姓男子出遊並發生關係。

事後,阮女否認有慫恿離婚一事,並稱和柯男是因為無法繼續生活才離婚的,不過因為男方一開始不同意離婚,所以才答應先簽下協議。

案件審理期間,法院認為,協議內容已經限制到個人的基本自由,因此無效,且當雙方在辦理離婚登記時,就代表婚姻關係已經消失殆盡,因此就算女方和別人發生關係,柯都無法可管,全案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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