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搬家搬到穿內褲躺女大生床 正宮「偷情卡片」逆襲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台北市張姓男子隱瞞已婚的身分偷吃女大生小姿(化名),對方還曾寫卡片傾訴愛意,內容包含「寶貝樵」、「I LOVE YOU」、「愛你」等,結果反而因此露餡。張妻得知丈夫與小三一同出遊、慶生,除了氣到訴請離婚外,同時也求償88萬元,但最後僅獲判20萬元定讞。

▲卡片,手工卡片,告白信,情書。(圖/達志/示意圖)

▲小姿聲稱不知道張男已婚,交往時還寫了許多卡片傾訴愛意。(圖/達志/示意圖,與本文當事人無關,下同)

張妻強調,她與丈夫是在2012年3月結婚,兩人婚後育有一子,沒想到才共組家庭3年就發現對方外遇女大生,甚至在Instagram看到丈夫只穿著內褲躺在小三住處的床上,後來又找到寫有「寶貝樵」、「I LOVE YOU」、「愛你」等字句的卡片,顯然兩人已經超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的關係,讓她在精神上飽受極大痛苦,事發至今都不願意原諒。

而張男反駁,自己從來沒有違背夫妻忠實義務,那些卡片和網路貼文都是小姿單方面在表達愛慕之意,「床照」則是去幫忙搬家時,因為太累才躺上去稍微休息,兩人並未同床共眠或發生親密行為,「我從2015年11月就向妻子承諾不會再和小姿聯繫,同時也獲得諒解,夫妻倆之後還一同出遊,早就盡棄前嫌。」

偷情、偷吃、外遇、保險套、性愛、套套萬用圖。(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張妻懷疑丈夫與小姿有不正常的男女關係。

雖然小姿曾寫出「我們正在磨合期」、「愛情加油!知道你跟我一樣得了相思病」等曖昧語句,但她出庭時證稱,自己是到2015年11月分手時才知道張男根本已經結婚,而且還有小孩,先前交往時牽手、擁抱的甜蜜舉動通通淪為偷情,讓她相當受傷。

不過,台北地院法官認為,一般異性朋友幫忙搬家不至於出現僅穿內褲躺床的舉動,況且兩人還曾一同前往賣場選購被套、衣物等生活用品,可見並非如男方所說只是單方面的愛慕,考量到他先前經營咖啡館失利改從事餐車,每個月收入僅3萬多元,張妻求償88萬確實有些過高,最後裁定判賠20萬元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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