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5年三度外遇生下2兒1女 夫獄中綠到發亮:孩子都是小王的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老婆所生的3名子女竟然都不是自己的?桃園市余姓女子婚後與童姓男子發生婚外情,生下大兒子之後被法院判刑,但她一點也沒有感到後悔,還相繼偷吃另外兩名男子並分別生下1男1女。余女的丈夫在獄中收到女兒的出生登記通知,這才知道自己被戴上第三頂綠帽,氣得提告通姦。

余女與丈夫在2008年結婚,2011年就劈腿童男並生下大兒子,隔年被法官判刑2個月定讞,但她還是沒有改進,仍在明知第二位「小王」已婚的份上再次出軌,2014年生下二兒子;事情到這邊還沒有結束,她在丈夫因為強盜案入獄之後又與邱男偷情,進而生下小女兒。

▲▼寶寶,嬰兒,腳(圖/CFP)

▲余女第一次外遇被判刑,接著又連續與另外兩名男子發生婚外情,讓丈夫綠光罩頂。(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下同)

原先戴著兩頂綠帽的丈夫於2014年10月入獄服刑,2016年8月卻接到戶政事務所寄來的「新生子女約定姓氏暨出生登記」通知書,這才知道老婆又外遇了,氣得向警方報案並堅持提告通姦。

對此,余女辯稱,會生下二兒子是因為當時人在卡拉OK店工作,喝醉之後被客人帶到摩鐵性侵,直到酒醒才發現自己衣衫不整躺在床上;小女兒則是在回家鄉照顧父親時,與父親朋友的兒子發生關係而懷上。

▲▼毛衣,咖啡,女人,寂寞,獨處,一個人,早晨。(圖/CFP)

▲余女辯稱二兒子不是因為外遇所生,而是遭客人性侵,但最後遭法官打臉。

對此,桃園地院法官認為,余女雖然聲稱是遭客人灌醉性侵,但如果真的不是自願發生關係,應該於事發之後的第一時間報警,而不是等到生完孩子、犯行露餡後才說,可見這根本就是想推卸罪責,因此不採信這項說法。

至於第三名「小王」邱姓男子,經查證發現確有此人,法官表表示,余女明知夫妻間應負忠實義務,卻先後與他人發生婚外情並生下2男1女,不但嚴重破壞自己的家庭和諧,也讓這些無辜的孩子從小就沒有父愛,心態太過自私,可譴責性也比一般的通姦罪犯還要高,於是依通姦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6個月,合併應執行刑期為10個月,可易科罰金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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