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友網站遇見女神!他擺闊送上7萬名牌包 才知真愛竟是變性人

少女、女子、正妹。(圖/翻攝pakutaso免費圖庫)

▲吳男以為在網上遇到真愛,擺闊砸錢,結果分手後提告求償20多萬元。(圖/pakutaso免費圖庫)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吳姓男子前年6月在交友網站「愛情公寓」邂逅邱姓女子,立刻墜入情網與之交往,還大手筆借款13萬元,贈送7萬元名牌包。豈料兩人分手後,吳男追討借款無果,與邱女對簿公堂求償20多萬元,但直到上訴才赫然發現對方其實是一名變性人。

一審簡易庭當時判吳男敗訴,但吳男不服上訴,指控邱女不僅隱瞞變性人身分,2016年7、8月與他短暫交往期間,還多次以急需周轉為由,跟他借款13萬元,甚至要他代購7萬3990元的名牌皮包,沒想到對方沒依約還款,還在隔月換掉手機號碼斷絕聯絡,讓他自覺受騙,因此提告求償23萬3990元。

台灣新北地方法院外觀。(圖/翻攝自Google Map)

▲新北地方法院。(圖/翻攝自Google Map)

邱女則辯稱,吳男過去在檢方開庭時,就已經承認送她皮包,而她也沒跟對方借過錢,如今吳男提告是因為不滿她要求分手,又查到她是變性人,而非是她隱瞞身分。

新北地院審理時,勘驗2人簡訊對話後,認定名牌包是吳男主動奉送,至於借款一事,根據吳男提供的存摺明細,僅能證明曾經匯款13萬元,但無法證明借貸關係,因此判決吳男敗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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