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場逃生!林金宏「11條救命原則」 躲廁所反而會害死人

記者王致凱/綜合報導

新北市中和暗夜惡火奪走9條人命震驚社會,也讓火場逃生問題受到矚目。經常宣導火災自救資訊的前消防署災害管理組長林金宏,過去就曾提到「11條火場逃生基本知識」,教導民眾正確的逃生觀念。

▲中和公寓大火。(圖/記者林煒傑翻攝)

▲中和一處公寓22日深夜發生大火,奪走9條人命。(圖/記者林煒傑翻攝)

2016年10月16日晚間,桃園中壢民宅火警造成母女2人死亡悲劇,當時林金宏就曾在《ETtoday新聞雲》分享過「11條逃生基本知識」。林金宏說,一般而言,只要公寓、大樓不是起火戶,都會主張留在家裡把門關好,不要再有往頂樓逃生的觀念;至於有許多隔間的老舊公寓大樓,住戶應該要事先安裝警報設備,並做好逃生計畫,「不能只依靠火災發生時之應變技巧,更應該在火災發生前就要做好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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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中和公寓大火,造成5死4命危,警消發現,燃燒嚴重的公寓4樓、5樓,一共被隔成25間房間出租,且全是木板隔間。目前房東已在警局製作筆錄。(圖/記者林煒傑翻攝)

▲火場集中在公寓4樓和5樓,25間木造隔間套雅房全都燒毀。(圖/記者林煒傑翻攝)

林金宏說,火災發生時,要選擇有對外窗的房間當作避難房間,最重要的是一定要關門阻止濃煙進入,關門後務必要將窗戶打開,「先關門後,才開窗」。他說,只要房間隔間是不燃的,就算房門是木頭門,關上門也一定有用;另外,只要房門有確實關上,塞不塞門縫都不會有太大影響,但塞門下的門縫可以阻止空氣流出房間助燃,塞上面門縫則可進一步阻止濃煙。

林金宏指出,一般而言只要現場沒有濃煙,都可以選擇逃生,而且能往上逃就一定能往下逃,因此不要再有一定要往頂樓逃生的觀念。他舉例說,一棟10層樓高的大樓7樓起火,已經有煙熱蔓延出來,即便住在9樓也無法再逃到頂樓了,因此主張留在家中把門關好,等待救援;若現場沒有煙熱,當然能跑上頂樓,但此時一定也能往下逃,因此建議逃生時優先選擇往下逃。

林金宏提醒,要先想清楚什麼情況下才會「不能往下逃」。一般而言是逃生路徑上充滿煙熱,此時越上面越熱、煙越濃,既然都無法往下,那也無法往上。林金宏進一步說明,發現火災時機夠早,逃生路徑上還沒有產生濃煙才能逃生,且即使樓下已經起火,穿越起火樓層和進入起火樓層仍有差別,而只要有濃煙發生,就不應該進入有濃煙的環境。

另外,2017年2月4日桃園平鎮也發生一起透天民宅大火,林姓婦人和女兒逃生不及躲入廁所,結果雙雙罹難。參與救災的消防人員當時指出,這起火災起火點位於民宅1樓的早餐店店面,母女可能驚慌躲進店面後方的廁所,但距離廁所大約3步距離就有一個通往廚房的後門,廚房內完全沒有被火勢波及。消防人員判斷,母女可能誤以為接近水源就有機會逃生,但在火場中,「廁所反而是最壞選擇。」

林金宏當時也在臉書上指出,2017年1月到2月,1個月內就發生3起為了拿濕毛巾而命喪火場的案例。他舉1月4日高雄鳥松1家7口受困火場,最後1對姐妹在4樓房間的案例說,火場調查推斷,這對姐妹發現大火後,跑出房間到廁所拿濕毛巾,但過程中也已經讓房間內充滿濃煙,雖然最後有把門關上,並用毛巾堵住門縫,但已經來不及;另外,台中龍井1月15日也有一起套房火災,罹難者第一時間選擇躲進浴室,卻沒有選擇從距離不到1公尺的大門逃生,合理推斷也是想拿濕毛巾,但已經來不及了。

林金宏強調,火場產生濃煙時,拿濕毛巾是沒有用的。他說,鳥松那對姐妹假如不要離開房間,把房門關好,他們也許不會罹難;平鎮和龍井這兩起案例,假如不要浪費時間跑進浴室,平鎮那對母女直接打開廚房木門,躲進廚房後把門關好,台中的罹難者若也能打開大門逃生,他們都有很大的機會生還。

▼中和公寓大火,除了2人當場成焦屍之外,7名傷者無呼吸心跳送醫,也都宣告不治。(圖/記者林煒傑翻攝)

▲▼新北市中和公寓大火,造成5死4命危,警消發現,燃燒嚴重的公寓4樓、5樓,一共被隔成25間房間出租,且全是木板隔間。目前房東已在警局製作筆錄。(圖/記者林煒傑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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