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學運黃之鋒、羅冠聰獲准保釋 周永康監獄「坐到底」

1996年次的黃之鋒,站在佔中青春浪潮的浪頭上。(圖/路透社)

▲1996年次的黃之鋒,站在佔中青春浪潮的浪頭上。(圖/路透社)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雙學三子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於2014年9月重奪「公民廣場」,被上訴庭在8月17日判刑入獄6到8個月。黃之鋒及羅冠聰坐獄逾2個月後,今向終審法院申請保釋;由法官馬道立24日批准並安排11月7日聆訊,「現階段上訴案件並不會是絕對沒有希望 (entirely hopeless),也相信沒有潛逃的風險。」

雨傘運動青年領袖黃之鋒,組新黨取名「香港眾志」。(圖/翻攝自羅冠聰粉絲專頁)

▲雨傘運動青年領袖黃之鋒,組新黨取名「香港眾志」。(圖/翻攝自羅冠聰粉絲專頁)

羅冠聰和黃之鋒24日8時左右坐囚車抵終審法院,經過組裝式充氣通道步入法庭,香港眾志、社民連等到法院外聲援。原審裁判官2016年接受3人只是表達訴求,判黃及羅社會服務令80及120小時,周永康判入獄3周但緩刑1年,律政司其後覆核刑期,上訴庭8月17日改判3人入獄6至8月,控訴非法集結等罪刑成立外,嚴正打擊社會存在以追求理想為名、肆意違法的「歪風」。

終審法院批准2人以5萬元(港幣)現金保釋及5萬元人事保釋外出,保釋期間不得離開香港,須交出旅遊證件,並居住在報稱地址及每星期1次到警署報到,分別由黃之鋒父親及羅冠聰母親任保證人。馬道立法官說,鑑於本案有重大公眾利益和重要性,法庭須盡快處理上訴申請,有關上訴許可的聆訊定於11月7日處理,「現階段上訴案件並不會是絕對沒有希望 (entirely hopeless),也相信沒有潛逃的風險。」

▼香港眾志(右為周永康)。(圖/取自羅冠聰 Nathan Law臉書)

▲▼香港眾志。(圖/取自羅冠聰 Nathan Law臉書)

據香港《眾新聞》報導,2名熟悉周永康的人表示,周永康傾向在監獄「坐到底」,暫未提出保釋申請。篤信佛學的周永康在獄內也不斷反思,一直想著替囚犯爭取基本權益,質疑囚犯每次召集時被要求蹲下的做法,是在打擊個人尊嚴,經他極力爭取之後,獄方已讓步取消要求囚犯蹲下。

▼香港前立法會議員羅冠聰。(圖/取自羅冠聰 Nathan Law臉書)

▲▼香港前立法會議員羅冠聰。(圖/取自羅冠聰 Nathan Law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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