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不是包青天」 法界爆:殺超過1人才可能被判死

▲殺母蔡京京被診斷患有精神分裂症,遭判無期徒刑。(圖/資料畫面)

東森新聞記者陳稚暉、張炯漢/台中報導

幾封悔過書、幾句對被害死者家屬的道歉,在法官面前,殺人就可被判免死嗎?回顧近年轟動全台案例,似乎真是如此。南投律師公會理事長柯劭臻甚至觀察到一種現象,她直言,嫌犯殺的人命除非「超過1條」,法官才可會有死刑定讞考量。律師林瓊嘉透露一名退休法官說,自己非包公,法院不是在追求公平之處。

高雄貨櫃車司機蔡永清因和余姓女友有財務糾紛,竟持刀闖入對方住處縱火,狠殺母女41刀;最高法院考量其有悔意,判蔡殺害女友部分維持無期徒刑定讞,而殺害余的女兒部分則再發回更審。余女家屬哽咽無法接受,「為什麼呢?他殺兩個人死掉…」

類似判決光一年全台好幾例,林瓊嘉很無奈,他翻開死亡判例,殺人者沒判死,改判有期徒刑18年,讓死者兒子字字血淚,活得好痛苦。林引述一名退休法官的談話,「他說『我不是包青天,法院是解決紛爭的地方,不是在追求公平正義』。」

司法體制對很多人而言是寄託最後公平正義防線,退休法官驚人一語丟出震憾彈;法界人士感嘆,現在重罪都能夠免死,上法院和公所調解會沒兩樣。還記得陸籍蛇蠍女黃靖雯嗎?她殺害藍姓小開,大卸八塊再燒焚屍寫了5封懺悔信;法官認為有悔意,不用死了。

法界人士觀察,法官的自由心證是判決結果最大關鍵,殺人、分屍、甚至焚屍,只要悔過幾乎都能夠免於一死。南投律師公會理事長柯劭臻認為,法官的自由心證上應該要綜合考量,「嫌犯殺的人命是超過一條的,這個時候法官才可能會有用死刑定讞。」

殺母兇手蔡京京和男友曾智忠一個遭診斷罹患精神分裂症,一個求學成績優異,全被判無期。林瓊嘉認為,「大惡當前,法官沒有定生死的決心跟勇氣,我們認為說,你豈辜負我們的期待。」

一件件殺人案從死刑改判無期,說是法官自由心證影響判決,法界人士表明,不如說法官大都遵循前例判決策略,不扮黑臉,不當獨行俠

▼殺害藍姓小開的黃靖雯寫了5封懺悔信,也被判免死。(圖/資料畫面)

▼南投律師公會理事長柯劭臻說,殺超過1人才可能被法官判死。

▼律師林瓊嘉認為,法官沒定生死的決心與勇氣,「你豈辜負我們的期待」。(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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