夭壽!酒女還完債從良嫁人 債主逼簽本票回鍋

▲一名因還債下海陪酒,事後還完債從良嫁人,竟又被債主和酒店經紀人逼簽本票再度下海還債。(圖/示意圖,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女子日前因為欠錢而下海陪酒還債,3年前從良嫁人決定脫離酒國,不料債主和經紀人不同意,恐嚇「不回酒店上班就打死妳!」女子被逼得再回去上班1個月。不料這個月薪水還被經紀人強扣,她和丈夫還被逼簽下4張共38萬元本票,法院依恐嚇等5罪,判決債主7月徒刑、經紀人則是依侵占罪判拘役30天。

法院判決指出,該名女子「花花」(化名),過去曾因欠債在北市一間酒店下海陪酒,下海前她積欠蔡姓男子10.5萬元,她簽下14萬本票,3年後還清債務後,她決定從良嫁人並藉此脫離這是非之地。但蔡男認為花花還欠他9.7萬的本金加利息,不但拒絕歸還本票,還逼她再回酒店上班,並恐嚇她「不回酒店上班就打死妳」,花花只好再回去上班1個月。

不料這上班期間,蔡男和張姓經紀人約她和她丈夫談判,2人逼花花再簽下3張各9.7萬元的本票,花花的丈夫也被逼簽下1張9.7萬元本票,蔡男和張姓經紀人才將14萬元的本票還給花花,但夫妻倆也因此加起來被逼簽下38.8萬元的本票債務。

花花回去上班的1個月,薪資3.2萬元,卻被張姓經紀人藉故以遲到、客人不開心等理由扣薪,最後花花只拿到2千元。花花不堪對方一再欺侮報警提告,法院依侵占罪判張姓經紀人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元;依恐嚇、侵占、強制等5罪判決債主蔡男7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21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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