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身試癌」打廣告? 李光輝批食藥署扭曲、轉移焦點

▲知名精神科醫師李光輝。(圖/東森新聞資料照)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知名精神科醫師李光輝27日召開記者會,公開將血癌細胞珠K562注射到體內,「以身試癌」舉動呼籲衛福部加速推動免疫細胞療法,不料卻遭質疑違反《醫療法》,最重可吊銷醫師執照。對此,李光輝今日以聲明稿表示,對國內官員將醫療創舉扭曲為廣告深感遺憾,願在下午4時親赴食藥署,正面「就法律解釋法律」。

李光輝發布聲明稿表示,「非常手段」是希望喚起政府與主管機關對免疫細胞的重視,且血癌細胞並非藥物,這樣的行為不是以身試「藥」,宣傳療效更不是為招攬業務,「冒罹癌風險以身試毒,何來醫療廣告(註)之嫌?」若已知罹患癌症,還在記者會上將免疫細胞製劑打入體內並宣稱將因此痊癒,這樣的行為才是醫療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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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自己曾透過管道向食藥署建議修改「人類細胞治療產品臨床試驗申請作業及審查基準」,卻未得到重視,才希望藉由本次記者會喚醒未能跟上世界潮流的食藥署,「請食藥署勿轉移焦點,隨意誆稱李光輝醫師以醫療廣告之嫌,推動免疫細胞治療。」

李光輝還說,國內官員不重視本次記者會「縮短臨床試驗,造福台灣病人」主題,反將醫療創舉扭曲為醫療廣告,「試問,如官員將本次記者會視為醫療廣告,難道官員也同意免疫細胞療法是一種醫療行為?如果免疫細胞療法目前在國內,仍不被主管機關承認是一種醫療行為,提倡免疫細胞療法又怎會是醫療廣告?」今日下午4時將赴食藥署正面解釋,盼官員勿浪費自己的用心與初衷。

編按:李光輝醫師原訂於今日下午4時赴食藥署陳情請願,但遇上228連續假期,食藥署無法作出回應,因此改為3月3日下午4時前往。此外,李光輝也主張,「人體試驗管理辦法第16條」原訂免疫細胞療法需完成三期臨床試驗,應縮短為完成臨床一期試驗即可上市,而這項辦法屬於食藥署權責範圍,請食藥署勿推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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