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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值班台「吃餅乾」被記申誡 網友:揪團去永和煮火鍋

我們想讓你知道…長官,將心比心吧?!

▲「靠北警察」PO出案例宣導公文。(圖/翻攝「靠北警察」臉書粉絲團,下同)

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靠北警察」臉書粉絲團24日PO出一則貼文,指新北市永和警分局永和派出所一名員警凌晨值班時吃餅乾,被記一支申誡;靠北警察不滿地說,「警政署長,半夜4點值班身心是很疲憊,你認同嗎?局長啊,吃個小物補充體力,不為過吧?」有網友不滿員警被處分嗆說,「揪團去永和煮火鍋」。

根據靠北警察貼出的「案例宣導」公文,該名員警擔服凌晨4時到6時的值班勤務,坐於值班台吃餅乾,見到督導人員後始於值班台下,違反規定,因此記申誡一支

靠北警察說,有2位小編也曾被刁過值班台不能吃東西的經驗,理由居然是因為太難看民眾會觀感不佳,「正中午在外巡邏處理事情,餓到人家吃下午茶,我才開始吃飯,還要顧慮觀感問題?吃個冷便當、小餅乾,又不是抱火爐、吃火鍋、煙很燙會傷到民眾。」靠北警察酸說,「請同仁引以為鑑,記得分一點給來查勤的長官吃。」

有網友不以為然地說,「早知道就在值班台開伙了,反正都是申誡」、「早知道就煮火鍋吃了」、「早知道乾脆買鍋砂鍋魚頭加5、6樣熱炒一起吃…至少還吃得飽又營養均衡一點…反正都一支申誡」、「唉!吃餅乾已經夠可憐了!還申誡!揪團去永和煮火鍋」。

對此,永和分局副分局長楊力强在該則PO文底下回文,該同仁是違反警政署函頒《執行值班勤務作業程序》--不得閱讀書報等從事與公務無關情事;同仁深夜擔服值班勤務因肚子餓而飲食,並非不准或限制飲食,而應交由備勤或其他同仁暫代後再行飲食,當時督導人員見同仁將一大包餅乾放於值班台上食用,基於民眾觀感,自不樂見報案時員警正在吃東西,對警察形象甚至自身安全、警覺均非正面。

▼楊力强PO文。

▼永和派出所。(圖/翻攝Google 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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